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4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13年12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仲汉根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聘任李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推荐,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李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3年12月3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请见2013年12月3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2013-045)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30日
附李萍女士简历:
李萍女士:1965 年 9 月生,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
务师、资产评估师。
1987-1997 北京农机质量监督检验站 项目工程师
1998-2002 北京中伦信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部经理
2002-2006 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部经理
2007-2012 北京颖泰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2012-至今 海口华亚平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李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现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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