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韩国的一项研究显示,高危型子宫内膜癌患者术后进行放疗联合紫杉醇化疗是有效的治疗手段。
这项研究评估了术后放疗联合紫杉醇化疗对于Ⅲ期及Ⅳ期子宫内膜癌的疗效及毒性作用,纳入57例未经治疗或合并其他肿瘤的20~80岁子宫内膜癌患者。其中FIGO分期为:ⅢA 期12例,ⅢC期40例,Ⅳ期5例;按分化程度来分:1级14例,2级27例,3级16例。患者经全面分期手术,于后6周内开始给予患者总剂量45.0~50.4 Gy盆腔外照射(1.8~2.0 Gy/天, 5天/周),并与紫杉醇同步化疗(60 mg/m2 ,每周1次共 6次)。术后随访6年,共计52例有效数据结果显示,5年无病生存率(DFS)为63.5%,总生存率(OS)为 82.7%,复发率36.5%,其中8例为盆腔外复发,1例患为阴道残端复发,死亡率17.3%(9/52)。治疗期间的药物毒性主要为造血系统毒副反应。3度或4 度的白细胞减少发生率16.7%,中性粒细胞减少发生率11.2%。
该研究的DFS和OS较理想,因此研究者认为,高危型子宫内膜癌患者术后进行放疗联合紫杉醇化疗是有效的治疗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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