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2019年上半年就要过去了,如今的药店圈与2018年、2017年相比,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受到影响,今年下半年药店圈还将进一步洗牌。
1、执业药师挂证彻底杜绝
自央视3?15晚会曝光执业药师“挂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后,为使基层监管有法可依,国家药监局在发布“执业药师挂证”整治通知后,又下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立法确定惩处措施。
其中,《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等明确了对执业药师和执业单位违法行为的惩处措施:
第十三条,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2、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息记录;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4、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第二十六条,对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单位,由所在地县级以上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配备,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八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执业药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执业药师评职称落实
今年3月20日,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指出,“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为健全全制度体系,与国家执业药师考试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紧接着,广东省药监局专门制定了《关于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的实施方案》,并指出,要建立我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职称与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对应关系。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取得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资格的,可认定其具备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职称,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3、执业药师实行多点执业
今年5月24日,陕西省药监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管理的通知》指出,鼓励执业药师、药师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在药品零售企业多点执业,作为驻店执业药师不在岗的补充。药品零售门店要建立多点执业人员档案和管理制度,并在当地市场局备案,其继续教育由当地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
4、药店处方药销售大放开
在全国药品零售企业大整治的背景下,所有零售药店都面临两大难题,第一药师在职在岗,第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从现有条件来看,要想所有药品零售企业按照国家要求配备药师和所有处方药都凭处方销售,答案是肯定的,根本不可能。因此,广东、山东、重庆、陕西等省市相继发文,鼓励零售药店建立慢性病患者档案管理制度。
不仅如此,国家卫健委也两次提出要建立慢性病长期处方标准和规范。从国家卫健委发文来看,慢性病长期处方管理制度也在加紧制定,一旦出台,全国药店都会迎来利好。
5、远程审方全面铺开
远程审方原本为缓解执业药师不足的过渡政策,但随着国家药监局的一纸令下,远程审方彻底 火了,远程审方靠着协助药店承接外流处方和缓解执业药师短缺燃眉之急的优势在3.15后屡上热搜,单单在今年四月底就有湖南、山东、山西、黑龙江四省发文,推行远程审方。
不仅如此,去年11月商务部发布的《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三类药店至少需配备两名执业药师,但实行网上集中审方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可视为配有1名执业药师。可见,政策上已有转变,连锁企业门店提前布局更有利。
6、大批非药店布局卖药
自北京市印发在连锁便利店试点乙类非处方药等销售服务后,北京市场大变天,截止目前,屈臣氏、物美、苏宁、京客隆、中石化等多家大型连锁非药店布局药品零售业务,进一步加快了药品零售行业的转型,更多便民非药店将到来。
7、药店带量采购或铺开
5月15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等4部门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民营医药机构试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意见》指出,医疗保险协议管理民营医疗机构、连锁零售药店(下简称协议医药机构),可以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采购药品。
无独有偶,一周后,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发布的《关于全省性医药连锁药店集团开通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也指出,英特怡年、华东大药房、国控大药房、欣益药房、云开亚美大药房、九洲大药房等6家全省性医药连锁药店集团可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申请采购账号,并开通药械采购平台网上药品采购权限。
虽然现阶段只有山东、浙江两省放开药店集采权限,但2019年1月,国家推出“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政策至今,已取得明显效果,随着不断有省市跟进“4+7”,为平衡医院与药店间的药价,以及方便群众购药,将所有药店纳入“带量采购”指日可待。
8、院外药店竞争愈烈
由于医院药占比、药品零加成、药品集中采购等因素的制约,再加上药房托管落幕,一些药品尤其是高价药品、进口药品开始寻求院外市场,这使得医院周边的药店变得炙手可热。随着处方外流加速,相关流转平台迎来机遇,药店尤其是医院周边药店将成为主要承接方。
在市场化的当下,大型连锁药店凭借品种多样、资本雄厚等优势,将在这场争夺战中抢得先机,距离医院远近会成为药店并购的重要考量条件。(本段引用医药手机报,作者三耳观点)
9、智慧监管时代到来
今年4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继续推动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并发布了《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导则》和《药品追溯码编码要求》两项信息化标准。一旦药品追溯体系落实,一物一码,物码同追,监督检查将更高效便捷。
同年5月24日,国家药监局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药品智慧监管的行动计划》的通知,并指出,到2020年,建立起符合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的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技术与应用框架。在此基础上,再经过3—5年的时间,推进信息技术与监管工作深度融合,形成“严管”加“巧管”的监管新局面。
10、一批药店前景堪忧
最近,山东省药店圈迎来史上最严检查,据不完全统计,仅仅5月份,山东省济南、菏泽、枣庄、潍坊、威海、泰安、烟台、滨州、临沂、济宁10市就是62家药店GSP证书被撤、被收回。
不仅如此,药店经理人梳理发现,截至目前,已有山东、黑龙江、上海、北京、甘肃、河南、山西、宁夏、江西等9省市药监发文,全覆盖检查药品零售企业。严查下,必然药店会吃不消了。
同时,随着国家推进“放管服”行政审批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在去年药店呈爆发式增长,目前持证药店高达49万家,根据中康CMH监测数据,2018年度全国零售终端市场总体规模达到3842亿元,增幅仅为4.85%,是近20年来的最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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