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关于调整左西替利嗪等药品网上采购资格的通知》,有15个药由于未通过一致性评价被暂停采购。
根据通知,由于左西替利嗪片剂5mg和聚乙二醇4000散剂10g已有3家企业通过一致性评价,现暂停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其他企业产品的网上采购资格,共涉及15个药品。
被暂停采购的药品名单:
这已是江西第7次发布通知,暂停采购未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距离第一次发布暂停采购的通知,仅仅8个月的时间。截至目前,已有223个药品由于未通过一致性评价在江西被暂停采购。
2018年8月11日、8月17日,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先后下发两则通告,6家企业的6个产品被暂停挂网、不允许参加网上采购。
2018年11月5日,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再次下发《关于调整部分药品网上采购资格的通知》,对两家药企的3个品规暂停采购。
2018年12月4日,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下发《2018年江西省关于调整部分产品采购价格和采购资格的通知》,有63家企业114品规药品被暂停采购资格。
2019年1月25日,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关于调整部分药品网上采购资格的通知》,25个药品被暂停挂网,涉及17家企业。
2019年2月27日,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关于调整二甲双胍等药品网上采购资格的通知》,有60个药由于未通过一致性评价被暂停挂网资格,涉及46家药企。
根据2016年3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明确要求,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在政策刚出台的时候,很多药企人士认为,不太可能会“一刀切”,会有个缓冲期。但是,从目前各省情况来看,政策已经切切实实落地执行了。
目前,除了江西,黑龙江、湖北、广西、江苏等多省也陆续发布通知,对于已有3家企业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暂停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生产企业该产品的集采资格。
根据国家药监局要求,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含基本药物品种在内的仿制药,自首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同品种原则上应在3年内完成一致性评价。
随着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越来越多,首家过评后的三年期限,对于很多药企来说,也是一道艰难的坎。
在这个趋势下,那些不能通过一致性的药品,失去的将不是一两个省的医院市场,等待他们的,将是被全国市场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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