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11月11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宣称,将对伤害医务人员的恶性事件零容忍。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不仅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责任,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因为正常的医疗环境、医疗秩序被打乱,受影响的是广大人民群众。

  所谓零容忍,顾名思义,就是零度容忍、不能容忍。作为言简意赅的流行语,其所蕴含的背后意义可谓丰富,既包括了广大群体对个别事件的态度,又体现了对触发社会底线各类事件必究的深层含义。

  正因如此,零容忍近年来也被广泛应用于多个行业和领域,诸如反腐倡廉、学术造假、教育失公、假冒伪劣、虚假广告、社会秩序、公共安全等,不论从主管部门还是民众舆论,无不对此报以零容忍态度。而本次国家卫计委明确表态对恶意伤医零容忍,则属卫生主管部门对近来频发恶意伤医事件的严厉表态。

  近年来,因看病难、看病贵、医疗事故多发等引起的医患关系紧张态势持续升级,由此更牵涉出多起恶意伤医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实际上,这早已超出了正常的社会民事关系和公共治安范畴,在触犯刑事及民事等法律的同时也屡屡打破社会底线,为社会舆论所难容。

  然而,毋庸讳言,医患关系的持续紧张,继而屡酿极端伤害医疗人员的惨剧,在一定程度上也对外反映了当前我国医疗市场的现状,即医疗资源距离科学、公平、合理分配仍存差距与日益扩大的民众就医需求之间的矛盾正日渐激烈。

对伤医零容忍需要涉医政策持续完善

  与此同时,在当前诊疗规范、转诊制度、医药分开、诊疗信息反馈、医师多点执业等一系列涉医政策仍需持续完善以及相关医疗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的关键时期,更应该正确处理好频发的恶意伤医事件,对涉事人员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地予以适当处理,以引导民众和医务人员情绪为原则,构建日趋和谐的医患关系。

  此外,正如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毛群安所说,“我们也要求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医疗活动,特别是要切实提高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权益。”

  可见,在明确对恶意伤医事件报以零容忍态度的同时,医疗主管部门也明确对医疗从业者提出了要求。也唯有如此,才能集各方合力,还和谐医患关系于民、于医,继而从根源上避免本该以“治病救人”为宗旨的医疗服务市场,频繁遭遇“恶意伤医”的人为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