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使用禁止“大处方”,除了经济性的考量,最主要的就是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机理不明确,不良反应的产生几率较高。药品发生不良反应原因很多,药品注册申报上市的临床试验数毕竟有限,不良反应只能在临床应用多年后才能逐渐被发现。此外,临床医师对联合用药的相互作用认识不够,对其有害作用的警惕性不高,也是发生药物相互作用不良事件的主要原因。

  就算是最常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在国内外器官移植患者治疗中,涉及糖皮质激素的给药方案均为医师凭经验制订,其给药剂量、给药频率及撤回时间尚存争议。糖皮质激素是器官移植术后免疫抑制治疗方案,即钙调酶抑制剂(环孢霉素A/他克莫司/西罗莫司)+霉酚酸酯+糖皮质激素(泼尼松/泼尼松龙)组成的三联疗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如何更好地设计临床方案难度非常高:由于长期或大剂量应用糖皮质激素可导致多种不良反应,糖皮质激素在器官移植中需要撤回;但是,停用糖皮质激素后排斥反应发生率明显升高。

  因此,联合用药在临床使用中不应“一刀切”,而应该根据经济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综合评估。

  在我国,根据CDE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数据库,2013年至今登记在案的临床试验中关于联合用药的临床试验不到250例,这表明我国新药注册申报过程中并不是非常重视联合用药。

“傍一线用药”试验:效果存疑

  随着处方医生越来越重视指南和临床路径等被临床试验数据所证实的治疗方案,厂家也愿意投入费用在临床观察报道之类的文献上。

我国现状 鼓励联合用药OR限制

  为了让自己的药品能够傍上临床处方的“一线用药”,厂家常常将自己的药品和“一线用药”进行联合用药临床试验,从数据层面来证明两者合用可以缩短疗程,减少毒副作用等,从而得出联合用药获益大于风险的结论。这将有利于目标药品上市后的临床推广。

  而实际上,除非疗效优于目前所有上市产品,并且安全性良好,否则“傍一线用药”这种行为只能让目标药品处在二线用药位置或疾病晚期的“一线用药”。

  就药品分类而言,联合用药的模式有西药-西药联用、中药-西药联用和中药-中药联用。现有的临床路径研究以及按疾病诊疗打包付费的方案常常没有中西医结合的联合方案,这意味着随着临床路径等政策的推进,医保支付方案更倾向于为西药-西药联合用药的方案买单。

  从临床文献数据来看,中药特别是中药注射剂与西药联用的临床观察文献数是联合用药相关研究中比例最高的。但是,再注册的临床试验都需要通过自查核查验证真伪,这类自发性的临床观察的可信性存疑,中药厂家难以凭借此类文献数据所报道的有效性进入指南或临床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