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执业药师,一个是执业西药师,一个是执业中药师,如果你是药店老板,你会选择雇佣哪一个?
近日,一则商务部的征求意见稿为各位老板指明了方向。雇佣一个执业中药师,更符合经济效益最大化。
在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二类三类零售药店,如果经营范围里包括“中药饮片”,则应配至少一名执业中药师。“应”意味着“必须”,就是说如果想卖中药饮片,比如那些高利润的人参鹿茸啥的,那就必须雇佣执业中药师,至于执业(西)药师,根本没做要求。
要知道中药饮片,尤其是人参、灵芝之类的,售价高,利润空间大,一向是药店不敢轻视的利润来源。
比如某药店的一株15.6克的野山人参售价1495元,敢问在零售药店,有多少西药单价能有此等价格?而且除去有毒中药饮片,大多数都可以自由购买。
在历史传统文化的滋养中,使得群众基础很好,换句话说,潜在客户很多。所以,是否经营中药饮片,直接关系到药店的收支水平。中药饮片自然会成为药店经营中的不可或缺部分。
而一个执业(西)药师,却没资格出售中药饮片,不赶紧辞掉,试问留着干嘛?以为药店是善堂吗?如果你说留着卖西药啊,那也没必要留。因为从意见稿上来讲,执业中药师完全有资格出售西药。
当然,我们可以心有不甘的想着,药店肯定会配一个执业西药师和一个执业中药师。但药店老板要考虑的是,怎么做才能增加利润。他们考虑的是在满足法规要求的条件下,尽量减少人员配置,如果可以,一个药师都不雇佣才好呢。还额外找个执业西药师?工钱你给出啊?
要说这规则是新定的吗?还真不是。2012年商务部出的《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也提到了这点,在人员配备与培训里,分别规定了AA级“经营中药饮片的,其中1人应为中药专业相应资格或者职称的人员。”,AAA级零售药店,“经营中药饮片的,1人应为中药师,开展处方调剂和药学服务。”
也就是说至少从2012年开始,执业西药师的作用就是陪太子(执业中药师)读书。
因为执业西药师能干的,执业中药师都能干,反之却行不通。这种单侧虚线允许跨越的意义在于什么?是觉得西药带说明书吗?是觉得执业西药师分不清阴虚阳虚吗?要知道执业药师没有处方权,只是审核处方,也没有诊断的权限。到底是哪门子肾虚,这不是执业药师能搞定的事。
不信你去药店试试,看看有多少执业中药师能号脉。到了药店,都已经是临近服务终端了。不管是什么药师,都是照单子卖药的售货员,分什么三六九等?
再者说,如果因为执业中药师可以看着西药说明书卖药,那是不是只要具有一定的文字理解能力,比如初高中就可以卖药?那执业药师存在的意义又在哪里?
此外,中药一再被医保排斥,大量中药已经成了辅助用药。为何零售药店还能把中药饮片作为主推?是因为看中了健康人群对于医保卡基金的支配权。
以福建省为例,“个人账户可在定点零售药店支付购买药品(准字号药品、中药饮片)、医疗器械(食药监械字、药监械字)和消毒用品(卫消字)费用。”
药是卖给病人的,但中药饮片则是人人可以买,比如大枣,药食同源,你管我是生吃还是用来做药呢。医保卡的钱,谁挣到就算谁的,国家层面对此也没有禁止。这对于药店而言,是商机。
而提前把健康人群的医保卡刷爆,并不会影响后期患病买药的刚性需求。总不会因为医保卡里没钱就不买药了吧?
对于药店而言,这笔账怎么算都合算。所以能否售卖中药饮片,直接关系到药店的利润。在满足法规的层面下,而只有一名执业中药师,才可以满足药店需求,自然身价倍升。
为何相关部门还死死咬住非执业中药师不可?这也过于魔幻了吧。要知道,如果执业西药师可以卖中药饮片,这无疑增加了药店对于药师的选择空间。
毕竟顾客即使说,我糖尿病,能不能买枣和红糖?你还能告诉他,“你要限制糖类摄入,别买了”?人家买回去给家人吃就不行了吗?一笔生意而已,别摆出一副神医再世济苍生的样子。
药店可以打出,“会员日,满38元送鸡蛋一个”的广告揽客。而如果医院打出“大促销,拔牙两颗送核桃一斤”,我们第一反应就是“想钱想疯了吗”。药店就是一种出售独特物品的商店,说的再好,也不是医院。
还是返回头来说药店老板雇佣的事,商务部定下的这些条条框框,都是执业中药师高人一等。
试问谁还去雇佣执业西药师?每年五六月份都会有大量的稿件呼吁说,药店执业药师不足。然后掀起一波波的执业药师热潮,却没有人告诉那些选西药的,“就你们这些人,考出来也没啥用,反正只要有执业中药师在前面,零售药店是不会主动招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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