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国家药品带量采购、辅助用药目录两大举措让众药企惊魂未定,20日医疗领域又一个重磅政策来了,今年新成立的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了《关于申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的通知》,通知指出,将在部分城市启动按DRGs付费试点!
DRGs付费试点的意图也很明显——规范医生诊疗,控制医疗费用!
大伙儿都知道,药品生意一是采购,二是回款,采购的大头是招标,而回款的重点是得有人买单,也就是支付方,“超级医保局”的成立改变了过去的状况,对药品在医疗机构使用的整个环节全程紧控,不但采购端招采合一,还负责患者端药品支付标准,如果说“4+7”和“辅助用药目录”动的是药品采购,DRGs付费这个政策则狠狠的对药品支付再扎了一刀!
大咪再说明白点吧,前两者针对医院药剂部门,后者针对医生等临床群体,以往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封闭的医院药品内部流通体系将被逐个撞破,并对药品供应方药企、医药商业公司整个医药产业产生巨大影响!
什么是DRGs付费?
DRGs是 Diagnosis Related Groups 的缩写,即“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是根据疾病诊断、治疗方式、年龄、合并症、并发症、病症严重程度及转归等因素,将患者分入若干诊断组进行管理的体系。
大家可以看出,这是将患者病情和医疗资源消耗统一起来的病例分类系统,以DRGs为基础,可以清晰的对医疗服务进行客观的评价,进而制定有效的患者、医保支付方的收付费标准,完成医疗服务的买单环节,这就是大家近年来听到的 DRGs-PPS(Diagnosis Related GroupsProspective Payment System)。
DRGs-PPS 理念和方案最早始于美国,主要是用于老年医疗保险的支付,后来被中国医院研究的学者引入,认为可能是行之有效的控制医疗费用的方法之一。
而从整顿我国医疗行业现状,遏制医疗行业不正之风的角度来说,DRGs是个工具,可以把它比作杠杆,而PPS就是支点,国家医保局试图利用这个支点来撬动医疗机构的内部运行机制,从而倒逼医疗产业链利益相关方改变现在医院药品的购销、使用机制。
我国 DRGs-PPS 的发展
今日国家医保局发布《试点通知》实际是在原定计划之中,并且去年国办已经有医保支付改革文件给予时间点的说明。
2015年,国办《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明文提出,要在全国鼓励推行按DRGs付费方式。
2017年6月20日,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主要目标是:
1.2017年起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
2.国家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
3.到2020年,全国范围内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从医院来看,2006年,北京率先重启DRGs-PPS的大规模研究,并于2011年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宣武医院和天坛医院等大型综合性医院进行少量DRGs病种组的医保支付改革试点。
自2017年国家文件出台之后,其他地区也开启试点工作,比如无锡市今年4月10日就发布《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开建DRGs信息采集平台,拟定管理方案等,今年年底要选定5家三级医院和两家二级医院试点,2020年1月全面上线运行“DRGs-PPS”。
国家试点候选城市启动
按照今天国家医保局公布的文件通知,各省可推荐1-2个城市(直辖市以全市为单位)作为国家试点候选城市,具体要求是医保基金运行平稳,医保信息系统具备支持能力,至少有3家以上的医疗机构具备开展按DRGs付费试点的条件,可以提供分组必须的近三年的完整、规范、标准化的医疗相关数据等条件等等,具体可参考今日另一则推送。
按照进度安排,今天应该各省的书面申请与信息汇总表已经报送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相信最终确定的DRGs付费试点城市会很快出台。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