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难”,是萦绕在许多村医从业者脑中的一个词。从当年萌生从医的梦想一路走到现在,经历了太多的成败利钝,始终百折不挠。医疗改革不断推进,村医在改革浪潮中翻涌前行。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医疗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村医的执业环境也相应发生了变化,各项要求和门槛都在升高,那么,2019年,村医这条路好走吗?
看看2019年村医的工作有哪些变化,应该会有答案。
一、公共卫生
公卫在村医工作中的分量不言而喻,其政策变化直接关系到村医收入的多少。2018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50元提高至55元。按照惯例,2019年的公卫补助经费将提高到60元。
需知道,这些公卫经费并不是指最终发到公卫医生手中的钱,而是公卫项目当中各项支出所需的经费,当然其中就包括村医的公卫补助款。
其实村医们关心的不是每年的公卫经费涨多少,而是到手多少。
值得欣慰的是,在国家发布的《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新增经费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向乡村医生倾斜”,这才是村医们想看到的。2018国家明确了这一指令,相信2019年会继续加快实施。
二、家庭医生签约
我国家庭医生起步晚,很多具体工作都还在摸索之中。今年的家庭医生签约制度有了一个不小的提升,就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从此有了具体详细的操作内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1项。
今年10月份,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公布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11项基本内容。
分别是: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优先预约服务、出诊服务、药品配送与用药指导服务、长期处方服务、中医药“治未病”服务、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的其他服务。
有些人认为,工作明确了又如何?还不是一样地干。其实不然,看问题不能只看眼前一步,要从长远去看。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更明确和具体,代表其更规范化。一切社会协作的长久都离不开规范化。
随着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的不断规范,其工作酬劳和绩效制度等也会随着工作内容的细化而细化,制度成熟了,回报就会更稳定。
三、基药目录
时隔9年,今年,新的基药制度终于来了。
9月份,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指出坚持基本药物主导地位,强化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以省为单位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不断提高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量。
从这份文件来看,基药主导地位是一定的了,但也有不小变化。比如品种数量更多,由原来的520种增加到685种;做好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坚持调入调出并重;坚持中西药并重,动态调入时向中药倾斜等。
另外,国家还提出,医疗机构科学设置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指标,并纳入考核。将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与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拨付挂钩。
从地方上来看,情况就比较多了。有的省份在坚持基药主导地位的同时,也允许在一定比例内使用非基药。
广东更是在2017年颁布文件,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广东省不再对各级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含省增补基本药物)的品规数量和金额比例作具体要求。并且在前不久,甚至传出了要停止基药目录的消息。
地方上的政策虽然会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而有相应变化,但在国家确定整体要求的大背景下,无论如何,各地的调整都会在这个范围内来进行。
四、输液
众所周知,限输令一直在升级,大医院门诊禁止输液已成事实,基层的限输令也在推进当中。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8省发文,限制基层医疗机构输液,分别是:甘肃、陕西、湖南、湖北、山东、广东、浙江、广西。3省明确53种常见病不得输液,分别是安徽、广东、海南。
其实早在2014年,国家卫计委印发的《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中就规定,村卫生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提供静脉给药服务:
(一)具备独立的静脉给药观察室及观察床;
(二)配备常用的抢救药品、设备及供氧设施;
(三)具备静脉药品配置的条件;
(四)开展静脉给药服务的村卫生室人员应当具备预防和处理输液反应的救护措施和急救能力;
(五)开展抗菌药物静脉给药业务的,应当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规定。
所以如今对基层医疗机构输液行为的约束,并不是提高了标准,而是在执行要求时更加规范和严格了。
不少朋友对此有疑问,都不让输液了,有些情况确实需要输液该咋办?
其实对于基层来讲,限输并不是禁输,而是通过制度来规范输液,从而减少药物滥用,促进合理用药,最大程度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无论是对患者还是对医生,都是有利的。
不可否认的是,限制输液之后,短期内部分村卫生室的诊疗收入会有一定减少。因此,不少村医开始加强中医适宜技术的学习。在国家大力支持中医药发展以及推进基层中医适宜技术的今天,这将是一个提高收入和特色水平不错的方向。
五、诊疗
由于公卫和家庭医生工作任务的介入,村医的诊疗工作时间被一再压缩,不少人抱怨分身乏术。
这种情况,应该也只是暂时的。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就曾表示,要纠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过度偏重于公共卫生服务的倾向。
在今年9月国家卫健委公布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中,公卫和诊疗的工作量评定标准有了明确规定。
焦雅辉曾提到,制定“社区医院”基本标准和管理制度的一个目的就是要力图纠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过度偏重于公共卫生服务的倾向。
在这两份标准中,诊疗服务能力强成了加分项。在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目录里,“★”全部标注在了基本医疗的各项服务里。
今后几年,通过制度和评定标准的钳制,在基层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诊疗工作不会再一味地为公卫让路,公卫和诊疗齐头并进将是发展趋势。
六、基层人才
虽然近年来国家对基层要求提高了不少,但基层医疗人才紧缺是既定事实。所以,国家才如此大力度地加强全科医生人才培养,不断加强全科医生的待遇保障。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也被国家多份通知提到。
中医专长考核制度的推行,也是国家一方面为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一方面在最大程度地挖掘民间中医人才,来缓解基层人才紧缺的现状。
这种现状对于广大村医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机遇。千金易得,人才难得。与其对前景迷茫,徘徊犹豫,不如发愤图强,充盈自我。每个时代都有一定的选拔制度,以此推动优胜劣汰,有了制度约束和门槛筛选,人们才会努力,社会才会不断向前进步。只要你能证明自己是人才,基层医疗环境从不缺机会。
七、补助
2019年,村医补助将有法可依。
10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听取了宪法法律委副主任委员丛斌作的关于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草案》提到,国家鼓励医疗卫生人员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在教育和培训、待遇、职称评定、职业发展和社会荣誉等方面实行特殊优惠政策。国家建立对乡村卫生人员的多渠道补偿机制。
草案二审稿也规定,国家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对乡村医生的多渠道补助机制。
因此,村医补助将不再只存在于“通知”“条例”当中,而是一字一字写进法律,具有了法律效力,如果有地方或人员不落地实行,法律就会给出应有的制裁。
看完以上7点,你是否对明年的工作有了具体的展望?其实无论怎样变化,工作还是得一步步来,360行,行行不容易。但只要用心用脑,一切都会豁然开朗。对于村医来说,我们要做的就是尽快适应环境的变化,看清机遇,加强自身实力,2019年,就不会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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