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南山等联合发起"抑制虚假医药广告"仪式
在2013区域医疗协同论坛暨医联体峰会的开幕式上,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中国医院协会名誉会长曹荣桂、北京协和医学院校长曾益新院士、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等联合发起"院长签名:抵制虚假医药广告"签字仪式,与会各大医院院长纷纷签名,加入抵制虚假医药广告的队伍。
曾数次"被代言"虚假医药广告的钟南山院士说:"虚假医药广告太过横行。我们必须站出来,向全社会宣示医届同仁打击虚假医药广告的决心。"
曹荣桂表示,虚假医药广告肆虐,同过去医药广告由多个部门管理、审批、处罚有关。随着我国食品药品监管的加强,期待医药广告监管情况得到改进。
曾益新院士表示在政府对虚假药物的强力干预的同时,广大市民也需要有科普知识和一定的科学素养。"别相信那些玄乎其玄的药品,要前往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今年3月1日,庄一强曾联合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丁香园创始人李天天等人,联合发起微博签名"随手曝光虚假医药广告"线上活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文章链接:院长签名抵制虚假医药广告
我国医药广告频现虚假宣传
据统计,2012年由药监部门移送工商部门查处的全国虚假医药广告中,光药品类就有18万例,较2011年翻了两倍,虚假器械类的广告则有1.5万例,是2011年的1.3倍。一些院士、医界名人、明星、知名人士甚至频频"被代言"。
今年一季度共监测到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信息739条,我国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今天起全面展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王炼介绍,今后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中医医疗机构,将取消其各种评审资格。
曾几何时,虚假医药广告猖獗到只要打开电视、翻开报纸就能看到或明星或某某村民"吃了**药,包你3天就好"之类充满诱惑的"镜头",现实的大街小巷,虚拟的网络也都是铺天盖地,无处不在。"既谋财、又害命"的虚假医药广告,近年来成为了威胁广大群众用药安全和生命健康的一大"毒瘤"。
文章链接:钟南山、曾益新院士 签名抵制虚假医药广告
国家八部委联合开展"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八部委发文,决定于4月下旬至7月下旬,联合开展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我们期待这场严打打击风暴能取得预期成效,我们也期待打击行动成为常态,谨防在一场运动式执法之后,违法虚假医药广告卷土重来。
5月9日,湖南省工商局对省广播电视台、湖南北纬国际传媒资讯有限公司、潇湘晨报、湖南木森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有关医药广告的制作、发布情况进行检查,从而启动了湖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专项行动。根据有关部署,全省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专项行动,从4月25日开始,到7月25日结束,共分为部署、整治和评估三个阶段,目前第一阶段已经结束,第二阶段正式开始。
重庆市从即日起至今年七月下旬,将对虚假违法医药广告进行专项整治行动。重庆全市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发布消息称,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等七部门将开展为期2个月的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安徽省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近期全面启动。安徽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且屡教不改的媒体,将依法立案查处,暂停其医药广告发布资格。
利益驱动、社会需求、监管不力成虚假医药广告三大原因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副司长麻颖在近日召开的中医医疗广告监测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表示,中医医疗虚假违法广告的治理有一定的难度,利益驱动是其根本原因之一,社会市场需求也促使管理比较复杂,此外,宣传能够奏效和监管不力也是其难治理原因之一。
麻颖表示,当前,中医医疗虚假广告难治理的首要原因是受利益驱动,整个广告经营发布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个利益链条。医疗机构为了宣传,扩大影响,增加业务收入,要做广告。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通过这种经营活动、发布活动也获取广告收益,形成了一种利益互动。除了利益驱动,社会需求也是主因之一,麻颖表示,很多虚假违法广告是以难治性疾病为宣传重点。最后,麻颖强调,中医医疗虚假广告难治理,也有监管问题。"所以说,违法成本很低,但是经济利益巨大,这就使得一些机构不惜违法发布虚假医药广告。"
文章链接:中医医疗虚假广告为何难治 利益驱动是关键原因
打击虚假医药广告国外有哪些做法
德国:德国医学界普遍认为,"医院不用做广告"。该国法律明确规定:处方药只能在专业药店中出售,只能在医学或药物专业杂志上刊登广告,不得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医药广告必须清楚注明药品副作用、服用方法等所有相关要素,否则制药商和广告商将受到严厉处罚;非处方药原则上可以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但对非处方药广告的描述方式也作了严格的限制。
德国法律还规定,医药广告不得扩大药品适应症,不得使用绝对化用语夸大药品疗效,有关适用范围和功效等内容的表述应当科学准确,不得出现含有不科学的功效表述。医药广告词中不能出现"肯定""百分之百""治愈"等词语。
英国:英国为了规范医药广告管理,杜绝虚假广告的出笼,从法律法规的制定到监管机构的设置和监督实施,从规范媒体广告承接到消费者投诉受理,从药品生产、商业推销到患者用药等,已经形成一整套严格的制度,任何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并成立专门负责制定、修改和实施国内广告和促销法的机构。"广告行为委员会"针对非广播性广告,"独立电视委员会"针对电视广告进行监管。
美国:美国FDA(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负责对处方药的说明、广告和营销进行管理。非处方药的监管工作主要由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承担,相关的主要法律是《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案》。
美国对药品广告的要求是信息必须"真实、均衡和传播准确",强调要全面说明药物的疗效和风险,对广告的真实性高度重视,认为从药品安全角度来说,"有关药品的信息与药品质量本身一样重要"。其监管范围除传统媒体外,还对电子公告牌和网站上的药品广告等进行监管。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设立专门的电话热线和网上站点,近年来多次组织大规模的网上群众打假活动,让消费者上网去寻找并揭穿各种虚假药品和医疗广告,以此来对付网络时代的造假新趋势。
文章链接:打击虚假医药广告国外做法
结束语:整治医药、医疗器械等虚假医药广告是一项顺民心的大好事。我们期待这场医药虚假广告严打打击风暴能取得预期成效,我们也期待医药虚假广告打击行动成为常态,更要谨防在一场运动式执法之后,违法虚假医药广告的卷土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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