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
爱必妥
药品类型
处方药
用途分类
抗肿瘤的基因治疗药物

适应症

头颈部鳞状细胞癌(SCCHN)

爱必妥联合铂类基础药5-FU, 一线治疗复发性局部病变或转移性头颈鳞状细胞癌患者。 爱必妥作为单一药物,适用于复发患者的治疗,或者转移性头颈部鳞癌患者初次铂类化疗药物

治疗失败的患者治疗。

结直肠癌

爱必妥作为一种单一药物,被用于治疗伊立替康和奥沙利铂为基础化疗方案失败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表达的转移性结肠直肠癌。也可作为单一药物用于治疗不耐受伊

立替康治疗的EGFR阳性的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

用法用量

头颈部鳞状细胞癌

爱必妥联合放射疗法或铂类化疗5-FU治疗:

• 建议的初始剂量在开始放射治疗前一周给予 400 mg / m 2 ,或者在首次使用铂类化疗药物5-FU当天给药,120分钟静脉输注(最大剂量),输注速度10mg/min), 爱必妥须在5-FU化疗前1小时完成给药。

• 推荐的后续每周剂量(所有其他输注)为250 mg / m 2,输注超过60分钟(最大输注速度10mg/min),在为期6-7周的放射治疗期间,或直到疾病进展或联合铂类化疗药物出现不可接受药物毒性。 放疗前1小时完成爱必妥治疗 或以5-FU为基础的铂类疗法。

爱必妥单药治疗:

• 推荐的初始剂量为400 mg / m 2 ,120分钟内静脉输注,静脉输注(最大输注速度10mg/ml)。

• 推荐的后续每周剂量(所有其他输注)为250 mg / m 2,输注超过60分钟(最大输注速度10mg/ml)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

结直肠癌

• 推荐的初始剂量 400mg / m 2,可作为单一疗法或联合伊立替康, 以120分钟的静脉内输注给药(最大输注速度10mg/ml)。

• 推荐的随后每周剂量,作为单一疗法或在与伊立替康联合使用, 在60分钟以上时间内注入 250 mg / m 2 (最大剂量),输注速度10mg/ml)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

推荐的用药前处理

在第一次给药之前30-60分钟,静脉内给予 H 1 拮抗剂(例如50mg苯海拉明)。 随后的爱必妥剂量根据临床判断和输液反应严重程度而定。

警告

输液反应

心肺骤停

肺毒性

皮肤毒性

低镁血症和电解质异常

不良反应

爱必妥的最严重不良反应是输注反应,心肺骤停,皮肤毒性和放射性皮炎,败血症,肾衰竭。

输液反应:发生在整个研究中15-21%的患者,包括发热, 畏寒,寒颤,呼吸困难,支气管痉挛,血管性水肿,荨麻疹,高血压和低血压, 3-4级输液反应发生在2-5%的患者,有一名患者发生致死性输液反应。

感染:各种研究的感染发生率不一,范围从13-35%不等。 1-4%的患者发生脓毒症。

肾脏:1%的结直肠癌患者发生肾衰竭。

药物相互作用

爱必妥和伊立替康之间没有任何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的证据。

特定人群使用

怀孕:关于爱必妥在妊娠妇女上相关的研究尚未完善。

哺乳母亲:目前还不知道艾比特思是否在人乳中的分泌。

儿科用途:爱必妥在儿科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

老年人使用:没有足够数量的65岁及以上的受试者来确定他们是否对年轻受试者的反应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