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下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5个文件,并强调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
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主任、社会保障研究所副所长、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虎峰对此进行了解读,他认为,此次审议通过的《意见》,可以说是继2010年原卫生部等四部委公布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之后的里程碑式的指导文件。
“这次的《意见》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可以说,出台层次更高,前所未有。它对于公立医院改革的认识和工作部署有了许多新的要求,是在过去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新的背景下,对当前改革有特别强针对性、指导性的重要文件。”王虎峰说。
针对会议提到的7个创新点,王虎峰进行了深入解读:
一、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王虎峰认为,会议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的基础上,特别强调了“保障可持续”,体现了我们在经济新常态下,公立医院改革要适应形势发展、谋划中长期的思想。
二、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
会议提到的“建立新机制”、“构建医疗服务体系”和“构建分级诊疗就医格局”三个重大目标,丰富和发展了过去我们对于公立医院改革的内涵。毫无疑问,分级诊疗会是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之一。
三、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在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强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等方面都要大胆探索、积极创新。
值得关注的是,公立医院改革加了两个字:“综合”改革,体现了对公立医院改革的系统性、复杂性有了新的认识,对于相关的体制机制,如医保、人事薪酬等,都提出了全面要求。王虎峰认为,这使得公立医院改革能够更加系统地推进,特别有积极意义。
四、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
2010年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这次提出“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特别强调“协同发展”,这相比多元办医又有进展。在如何让公立非公立医疗机构良性竞争、共同发展方面有新的举措。在很多改革措施上,把整个医疗服务体系作为一盘棋,优化配置、整合资源,是在提供老百姓需要的服务方面做出的新探索。
五、大胆探索、积极创新。
在整个工作要求上,很高兴看到中央对医改有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会议提出的“大胆探索、积极创新”这八个字,这在过去很多文件中不常见。以往我们更多使用的是“积极稳妥”,这次改变预示了公立医院改革进入新的阶段,各地会在新的意见基础上推出一系列新的举措,这是十分值得期待的。
六、要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
特别是落实领导责任这一点,对于推动各地,特别是34家国家级试点城市的工作极为有利。政府一把手挂帅去谋划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对于工作的开展更加有利。中央明确提出要落实领导责任,各地也会积极响应。
七、要立足我国国情,加快推进改革试点,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王虎峰认为,中央深改小组要求“尽快”,可以预见很快会有新的一轮公立医院改革的高潮。试点在广度上会“扩面”,深度和力度上也会呈现一个前所未有的局面。所以说,意见的发出是十分及时的,对于推动下一步的公立医院改革是强有力的指导和保障。
延伸阅读: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精神(部分)
会议强调,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要把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着力解决好群众看病就医问题。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坚持分类指导,坚持探索创新,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在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强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等方面都要大胆探索、积极创新。要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要立足我国国情,加快推进改革试点,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