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规定,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和试点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并通过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逐步提高医务人员的劳务性收入,使2015年医疗机构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提高到35%左右。
通知提出,重点扶持一批相对薄弱的县级医院建设,努力实现县域内住院率达到90%以上,试点城市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提高到20%以上。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
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办医政策,力争到2015年年底,民营医疗机构诊疗量达到总量的25%左右。鼓励公立医院以品牌、技术、人员、管理等与民营医疗机构合作办医。进一步完善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及时做好与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衔接并实现互联互通。修订完善药品交易办法,加大对全省药品交易采购工作的监管力度,稳妥推进非医保目录药物、医用耗材和中药饮片通过平台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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