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连续报道了大医院人满为患的现状,在市民和业界中引起强烈反响。有业内人士提出,提升社会办医院的服务水平,促进其诊疗量的提高,有效分流部分门诊量,让社会办医能够成为深圳公立医疗的有力补充。

        继开放社会办医后,日前,深圳在促进社会办医上又出台财政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该细则将确保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三级医院有关补助和奖励政策落实到位。有社会办医人士评价,深圳这5项补助政策在全国是先行先试的,扶持力度大,优惠政策实,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

        两类社会办三级医院成扶持对象

        2013年年底,深圳市政府《关于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三级医院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正式出台。日前,市卫计委、市财政委、市人社局根据《若干规定》的精神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深圳实际,出台《关于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三级医院财政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此促进社会办三级医院财政扶持政策落地实施。

        据悉,社会办三级医院,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社会资本投资新建的三级医院,“十二五”期间,重点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华为片区综合医院、沙井片区综合医院、平湖片区综合医院、龙城片区儿童医院等4家三级医院。“医疗卫生三名工程”实施后,经批准纳入工程实施范围的社会办三级医院。第二类是深圳市现有三级以下(不含三级)社会办医院改建或扩建而成的三级医院。

        据了解,目前,深圳市社会办医院75家,大部分是一级和二级医院,全市有4家民营医院(深圳华侨医院、深圳恒生医院、深圳远东妇儿科医院和深圳博爱医院)跨进全国百强民营医院,我国第一家港资独资医院(深圳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落户深圳,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通过三级甲等医院评审。深圳华侨医院手外科获批国家级重点临床专科。三级医院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医院建设标准评审、确认。

        “提供不低于50%的基本医疗服务”为准入门槛

        据统计,截至2014年12月30日,我市非公立医疗机构2456家,占全市所有医疗机构的79.7%。2014年,我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完成门急诊诊疗量2173.35万人次,占门急诊总诊疗量的24.6%;出院病人182332人次,占出院总人次的15.3 %。

        细则也将基本医疗服务作为扶持的准入门槛。记者从《实施细则》了解到,该细则对社会办医院“承诺提供不低于50%的基本医疗服务”提出了具体的判断标准,包括医院申报并书面承诺门急诊服务和住院服务量中,基本医疗服务量不低于50%;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不高于我市同级政府办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床位数占医院全部床位数的50%以上,且独立区域,可单独识别;核算期内,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床位的出院人次占医院全部出院人次的比例不低于50%;核算期内,医院总病床使用率大于60%。“提供不低于50%的基本医疗服务”由“市卫生计生委核准”。社保部门偿付规定的医疗服务,如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疑难杂症,但美容整形等高端服务等则不属于基本医疗服务。

        5项财政扶助政策助力社会办医

社会办三甲医院可奖两千万

        未来,对于社会办三级医院,可享受基本医疗服务补贴、市级医学重点学科补助、上缴企业所得税财政奖励、三级医院等级评审资质奖励、新增基本医疗服务床位奖励五个财政补助项目。

        对于符合要求的社会办医院可以申请基本医疗服务补贴。门急诊按照20元/人次、住院按照60元/床日计算,康复、儿科类别专科医院分别按照1.1倍、1.3 倍的标准计算。

        在三级医院等级评审资质奖励方面,社会办医院在取得三级医院资格后第一或第二评审周期内,经卫生行政部门评审并获得三级甲等和三级乙等资质的,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在新增基本医疗服务床位奖励方面,社会办医院取得三级医院资格,可以申请一次性基本医疗服务床位奖励,标准为每床位10万元。社会资本投资新建的三级医院可申请核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床位奖励;改扩建社会办三级医院仅对其新增基本医疗服务床位予以奖励,对存量部分不予追溯。

        在市级医学重点学科补助方面,社会办医院经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评审获得市级医学重点学科资格,在建设周期内纳入全市医学重点学科绩效考评体系,市财政按每年每学科70 万元标准核拨补助,由市卫生计生委按有关办法进行考评和分配经费。在上缴企业所得税财政奖励方面,社会办医院上一年度已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可按照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总额的40%予以奖励。

        《实施细则》同时规定了财政补助的来源和预算管理要求。其中在新增基本医疗服务病床财政补助方式上,《实施细则》特别规定将新增基本医疗服务床位奖励从下一年度开始,分别按照30%、20%、20%、20%、10%的比例纳入各年度部门预算,分期发放。

        建立相关资金使用监管制度

        在未来如何监管上,《实施细则》规定了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委对社会办医院的监管要求。一是要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的规章制度,对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实情,骗取或冒领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三级医院补助及奖励经费的,取消其补助及奖励资格,由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委追回已领取的补助及奖励经费及银行同期利息,将相关单位及其个人名单在市卫生计生委网站予以通报,并将医疗机构信用评价情况纳入深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二是对挤占挪用政府补助资金以及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资金、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三是明确了对社会办医院新增基本医疗服务床位奖励的监管要求。

        《实施细则》还要求各方建立绩效评估与考核机制,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规定,增强部门预算的刚性,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强化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