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广东首次召开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会上,《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印发,全省综合医改自此全面启动。
7月前取消药品加成
控费,控费,还是控费!
根据《方案》内容,今年上半年广东省将全面展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7月前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严肃查处“大处方、大检查”等行为,针对不同公立医院制订医药费用年度控费指标。
而毫无疑问,药品进一步加强监管后,将在医药大省广东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
广东省人民医院院长庄健昨日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只要省委、省政府一声令下,省医可以立即取消药品加成——“因为这些年,省医药品加成在不断下降,如今也只有10%左右。“他表示。
按照已经公布的广东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对医院的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
不仅如此,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等也同时被禁止,要求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医学检查等收入挂钩。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逐步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支持患者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事实上,就在同一天,广东省2017年新一轮药品竞价交易结果公布。
截至报价结束,共有1431家药品生产企业参与了报价,涉及产品数6303个,参与报价厂家占比92.50%,报价产品占比73.36%。成交品种3208个,共涉及1245家企业,成交总金额204.06亿元,与上年全省入市价相比,降价9.50%,节约采购资金21.42亿元。
根据统计,其中,价格降幅前10个品规平均下降18.90%,个别过期专利药品规降幅达21.12%;广东市场份额前10个品规平均降价幅度为14.29%,个别过期专利药品规降幅达17.95%——药企在广东,正在感受各方合围的巨大压力。
要学福建了?!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在药品供应章节的各项任务分工,均交由人社负责,这一点,与福建保持了一致,更加强调了整体控费功能——此前,包括陕西、宁夏和海南等地,都由卫计委统筹。
《方案》强调,加强医保经办管理职能,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加挂省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牌子,整合并承担医疗保险管理、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基金支付和管理、药品采购和费用结算、医保支付标准谈判、定点机构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职能。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开展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试点。在珠海、中山、东莞等3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开展医保基金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充分发挥医保对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医院和医生的监督制约作用,为联动改革提供抓手。统一后的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大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力度,进一步发挥医保对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控制作用。
如果再联系此前在深圳自建药品采购平台的做法,广东药价可能会遭遇一轮“福建式”降价。
2016年7月5日,深圳市卫计委印发《深圳市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这也是全国唯一一个在省级药品采购平台以外、自建平台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方案,目标之一,是深圳的药品招标价格或许可以创下全国最低。
这一政府集采的GPO模式要达到的KPI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按照公开的规划,深圳要实现集中采购的药品总费用,比2015年在广东省“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上采购同等数量品规的药品总费用下降30%以上,按照2015年深圳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总费用为79亿元测算,一年有望节省20多亿元。
而作为试点经验的深圳价格,并非只是独善其身。
此前,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广东省药品交易新方案无论如何调整规则,药品中标价总要与深圳的实际采购价挂钩,深圳最低价将广东全省价格拉出一个高降幅似乎也是可以预见的未来。
附:
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使人民群众的健康得到有效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认真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围绕健康中国、健康广东建设大局,以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使命,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落实政府领导、保障、管理、监督责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突破口,加大财政投入,优化资源配置,补齐医疗卫生短板,促进城乡区域医疗卫生均衡发展。强化医药卫生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协同性、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基础性制度,健全组织领导、财政投入、价格形成、人事薪酬、人才队伍和信息化等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各项改革,率先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努力实现建设卫生强省和健康广东目标。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有效解决城乡、区域资源配置不均衡和基层人才缺乏等突出问题;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全面实施;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以医疗救助、社会救助、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医疗卫生服务财政投入机制、价格形成机制、人事薪酬机制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深化;就医秩序明显好转,群众看病就医总体负担持续减轻。初步建立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到2020年,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补短板任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站全面达标,县级公立医院“龙头”作用明显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建立。基本实现医药卫生服务体系现代化、运行科学化、监管法制化和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健康服务业发展实现预定目标,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全民共建共享。
三、主要路径
加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明确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以体制改革为抓手,促进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形成改革合力。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抓手,改革卫生服务供给体系,建立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为基础、以人为本的一体化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纵向整合和预防、医疗、康复间的横向整合。建立以家庭医生制度为基础的分级诊疗制度,实施统一的临床路径和双向转诊制度,落实贯穿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和疾病管理。加强公众和社会力量参与,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公立医院治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探索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完善药品耗材采购制度,促进形成合理的市场采购价格。建立综合监管制度,强化全行业监管。健全符合行业特点的财政投入、价格形成、人事薪酬等制度,完善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绩效,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四、重点任务
(一)整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构建协同发展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推动资源下沉、服务协同。坚持以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强化规划约束。统筹规划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明确功能定位,加强分工协作,形成区域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中医机构网格化、服务一体化格局。控制城市公立医院规模,原则上新增医疗卫生服务资源重点下沉基层。到2020年,县办公立医院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1.8张,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站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0.9张;全省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8人、注册护士数3.5人、公共卫生人员数1人;全省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3人。县(市、区)依据常住人口原则上设置1所县办综合性医院、1所县办中医院和1所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利用资源重组、举办分院、合作办医等多种途径,鼓励和引导城市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资源缺乏或服务能力薄弱地区延伸、转移。重点培育若干家以资产为纽带、具备一定规模、学科优势鲜明、区域辐射能力较强的纵向整合型医疗集团或医联体,实现服务、信息、付费和机构的整合。鼓励城市医院通过人才培养、学科合作、技术协作等形式,实现精准下沉、无缝对接和长效发展。加强妇产科、儿科、精神病、传染病、肿瘤、护理及康复等专科医院和中医医院的规划和建设。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医药局配合。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2.全面推进县(区)域一体化管理。探索县级医院辐射带动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支持带动村卫生站的有效方式。借鉴推广深圳罗湖医院集团等经验。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医联体、医共体、医疗集团、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助网等多种组建形式。不同级别、类别医疗卫生机构间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鼓励将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注重建立有竞争机制的医联体模式,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中医药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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