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到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引导“互联网+药品流通”规范发展,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方式,从而满足群众安全便捷用药需求。

       “夜间突发疾病,去医院看急诊就行,药店没必要24小时营业。”这样的说法对吗?

       华商报记者夜间曾因患眼疾前往一家三甲医院看急诊,医生的处方中开了红霉素眼膏,可同时又被告知急诊药房并无此药,需在外面的药店购买。

       “药店夜间营业能起到对医院急诊药房药品种类不足的补充。”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处相关负责人称,“药店是有必要夜间营业的。”

       然而,如何让药店在考虑到营业成本、销售需求、夜间安全的情况下坚持夜间售药,成了当下急需破解的难题。

       >>商家诉苦

       成本:夜间售药挣不到钱还严重亏损

       太白北路上的文化大药房就在2013年承诺夜间售药的药店名单中。经营者成女士说:“前几年为了响应夜间营业,专门雇了一人上夜班。后来这人不干了,也没再找到人,药店就停了夜间售药。此前的夜班月工资最少也得1000多元,而夜间售药数量极少,入不敷出。”

       泰生医药纺织城店当初同样也承诺夜间售药。“费用太高了,负担不起。”经营者呼延先生说,药店夜间售药本是件方便市民的好事,但对于药店来讲这是一个负担。“光我自己就在店里住过整整一年,但我统计了一下,一年时间,晚上一共卖了1000多块钱的药,连本都保不住。”

       呼延先生表示,大多药店放弃夜间售药的原因都与他基本一样,挣不到钱还严重亏损,经营者难以长期坚持。

       困惑:处方问题成夜间售药一道坎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药店经营者说:“夜间购药的市民绝大部分是急症,要买处方药。可夜间来买药的市民又几乎没有处方,按规定就不能卖处方药。而且处方药销售是要配备药剂师的,药剂师工资比较高,药店根本无法再承担一个夜间药剂师的工资,夜间售药无形中又设了一道坎,等于把一大部分生意拒之门外。”

       位于北大街十字的老百姓大药房位置佳、店铺规模大、口碑也不错。可就是这种种利好的条件下,夜间销售额仍是惨不忍睹。“因为只卖非处方药,一晚上也就能卖个十来个人,销售额大概300来元,利润肯定是不够夜间营运的成本。”夜间值班的工作人员说。

       “如果夜间售药解决了处方问题,夜间药店销售额能成倍增加,在不增加药剂师的情况下或许能够维持经营。”一些药店经营者说,“可目前的情况一旦被查到无处方售药,药店将面临重罚,得不偿失。”

       安全:夜间销售管制类药品有风险

       “夜间售药还要考虑门店和员工的安全。”一家药店的负责人称,夜间营业安全也是个大问题,不法分子、酒鬼等可能给夜间工作人员和门店的财产安全带来威胁,药店的工作人员又多为女性,“有个别门店就出现过醉鬼胡闹的事情。”

       此外,“一些药店里有管制类药品,如果不法分子夜间强迫营业员销售管制类药品怎么办?这是很现实的问题。”一药店负责人说,“一些药品,在未核实购买者身份的情况下销售出去,严重的话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

如何让药店坚持夜间售药成急需破解难题

       >>如何解决

       设想一:救急药品进便利店

       便利店目前只能卖非处方药销量不大难以为继

       如今满大街24小时便利店可以正常夜间营业,如果让部分救急药品进入便利店呢?

       “药品零售业销售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处方及处方药。按照目前规定,24小时便利店在取得资质后是可以销售一类非处方药(OTC)的。”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处副处长张新称,“确实曾有三家24小时便利店的连锁品牌申请到了销售资格,可三家品牌又不约而同的在销售资格证期满后停止了延期,不再继续售药了。”

       对此,张新解释说,便利店只能卖乙类非处方药,在实际中因为销量不大,店方觉得没有维持必要便主动退出了。“推广自动售药机同样存在这个问题,只能销售乙类非处方药是很难缓解市民夜间用药需求的。”

       在张新看来,解决24小时售药的核心问题在于处方。“但凭处方售药不仅仅是法律要求,也是对消费者自身负责。今年西安市食药监局在全力推广电子化处方共享这一制度,以求破解售药过程中的处方难题。“张新说,”当处方问题得到解决,剩下的问题也就有了解决的办法。”

       据了解,2017年5月,西安市食药监局出台了《西安市药品零售企业推行电子处方服务工作方案》(试行)。方案中零售药店可选择第三方医疗服务机构,合作建立远程医师诊疗、电子处方应用平台。远程医师应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在合法医疗机构注册管理。各门店终端必须能查询在指定时间内的每一笔处方开方及审核的详细记录。远程医师开具的电子处方等同于普通处方,电子处方应保存在企业门店备查,保存期限同普通处方。

       “电子化处方的推广,患者不需要专门去医院开具处方证明购药,在家门口具有电子处方问诊系统的药店就可以通过视频问诊快速开具处方购药,而且更具用药安全保障。”张新说。

       设想二:“网订店取”、“网订店送”

       电子化处方共享普及后,夜间购药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到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引导“互联网+药品流通”规范发展,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方式,从而满足群众安全便捷用药需求。

       “当初制定24小时供应药品的初衷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也确确实实存在消费者夜间购药需求,但解决这个需求仅仅依靠强制药店24小时营业,这条路是走不通的。毕竟药店要考虑到生存。在这种情况下,食药监局考虑利用互联网技术来解决24小时售药问题。”张新说,“在电子化处方共享普及的情况下,我们就可以考虑准备开展‘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的救急药品销售试点。”

       张新设想,未来无论何时,市民购药可以通过互联网终端来解决。市民患病通过网络问诊医师获取到处方;网络平台选择购药;药师对处方、药品进行审核并给出用药建议;就近药店配送或者商店自取。

       张新说,这些问题解决了,对于药店的盈利考虑就变得简单了。“比如一个行政区只用保证有3、4家提供‘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的药店,以满足夜间售药的供需平衡就行。”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