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日起全国公立医院药品施行零加价制度,这可以说是公立医院缓解病人“看病贵”的一大重要措施,是“药品途径”的最后关卡。其实在药品上做缓解“看病贵”文章,降低减少病人医疗支出,政府已经有过许多招数,狠降药占比、辅助用药负面清单、两票制+营改增、省标变地标、二次议价等,目前已经全国常态化。从理论上讲可以说是招招要命,医院卖药准入门槛更高、价格降的更低。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病人的医疗消费支出并未有大的降低减少,这其中不排除药价降低而医疗服务价格的上调,但这并非唯一根源,比如高耗材的使用、过度检查等。为此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又出台一些政策来降低病人的医疗消费支付,比如商务部等各大部门明确处方外流不得受限,其目的很明确,那就是通过消费者对药品的自由选择使用,增加医药市场竞争力,其中核心手段就是用公立医院药品的零加价销售,来倒逼药店选产品、选市场、定好价,改变既往运作方式,搭建新的运营渠道,组建新的营销团队,比如跨区连锁药店、企业药房托管等,以此用市场手段、发挥市场经济规律来合理降低药品价格,实现缓解“看病贵”之目的。
现实中,国家的药品零加价制度的落实实施 ,也的确对降低病人医疗支付、缓解其“看病贵”开始起到作用。近日,据《三峡晚报》调查报道,记者走访近10家药店、诊所,对其中8种常用药价格与公立医院同规格的药品进行了比较,仅有1种规格为5g×6袋的百蕊颗粒的售价(为50.4元)比公立医院便宜了6分钱。笔者日前在本县一家公立医院与药店购买同样品牌ATP片(20㎎×24片)4盒和甲钴胺片(0.5㎎2×10片)2盒,公立医院合计支付共46元,而药店的合计支付为58元,竟比公立医院高20%。药店老板对此十分担忧,他说若不再在药品进购营运上下工夫做文章,降低成本,降低药品零售价格,药店肯定要走下坡路,迟早要破产!
毫无疑问,公立医院施行药品零加价销售是对药品市场尤其是药店药品价格调整巨大冲击与推进,只要坚持下去,只要政府有相应完善的刚性政策约束与支持,相信不久将来,病人手中的药品就挨个会有明显降低,他们的医疗消费支付就会减少,“看病贵”有所缓解。
然而,不知何时部分地区又将“取消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提到议事日程,有“专家”提出“取消门诊药房”有4大好处,一是极大减轻医院运营负担,相对增加收入,二是大比例降低药占比,能明显降低门诊病人的医疗消费支付,三是实现病人自主自由购买使用药品权利义务,四是可降低减少或避免公立医院药品使用危险性,加大减少医患纠纷。
那么现实中取消公立医院门诊药房真的会像“专家”们想象的那么简单、能够缓解病人药品来源的“看病贵”么?笔者认为,不一定!也许其中隐含其他一些难以启唇的原由!
众所周知,“管办不分”的公立医院施行药品零加价,其主要收入来源由过去的医疗收入和药品收入变为医疗收入、政府补贴与自己负担(有地方规定公立医院自身负担药品零加价补贴的10%),目前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已经调整(但从数目上看上涨多、下降少,且降低项目并非病人常规常用检查项目,如核磁、CT等),但据大多数公立医院有关数据来看,他们仍旧是有“亏损”现象,怎么办?高耗材使用几乎立刻泛滥,但又被监管部门开始“飞检”治理。因此,许多公立医院将政府药品零加价销售补贴继续作为一项重要的收入来源。比如豫北新乡市一家县级医院2016年业务总收入1.82亿元,其中门诊收入月6000万,门诊药占比56%,也就说该院2016年门诊药房的药品零加价销售量为3360万元。而按照有关政策政府应该给该院药品零加价销售补贴3360×15%×90%=504万元。
那问题来了,如果该公立医院取消门诊药房,门诊病人就只能持处方到大街药店购药,不但该院能节省一定量的人力物财力来投入、从事其它种类项目的医疗服务,政府也能甩掉500多万的补贴“包袱”!有关人士透露,该县仅此一项财政开支就1200万元。
但业内睿智人士有他们长远、科学、客观、细心地分析研究,那就是,作为医药市场最大或垄断地位的客户--公立医院,如果取消门诊药房,公立医院就没有理由来源享受政府的药品零加价补贴,同时,没了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无疑目前的医药市场局面就要被打破,公立医院药品零加价对医药市场的影响力就大大降低,而占据半数的民营医疗机构(至少诊疗量占总数的%)民营医院及医药集团、药店等,就完全可以、可能对医药市场价格有一定的控制和定价能力!医药市场混乱了,医院、医药、病人的医药生产、销售、使用就都会受到严重影响和损失!
因此可以说,取消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政府虽然甩掉财政支付“包袱”,但有违市场规律,扭曲目前医药管理及运营机制,可导致医药运营混乱局面,出现医药市场一边倒,医药集团、药店、民营医院等成为医药市场、药品价格的控制主体主宰,不能排除可能会出现药品“断货”“短供”“奇缺”“价格猛涨”等,增加门诊病人的医疗消费量,加重他们的“看病贵”,长期下去,反而对医药及其代理商和整个医疗运营发展都不利!
因此,笔者认为,公立医院门诊药房取之不得,应巩固加强之!政府不能用取消门诊药房来减少财政支付、甩“包袱”,减压力,应该行政加市场并驾齐驱,遵守市场经济规律,用必须的财政帮扶、支持及医保支付让公立医院门诊药房继续存在,使其与其它医药主体按市场规律有机竞争,共同让医药市场有序平稳运行,推进医药市场药品价格的合理下降及调整,让医药有合理的性价比,在为病人提供合理的医药价格的同时,有力支持、推进医药业的发展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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