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上海市卫健委发布《关于本市全科诊所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自2019年2月1日起,上海市全科诊所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并公布了备案材料及要求。
上海开绿灯 全科诊所备案制瞩目
今年7月25日,上海市政府正式对外公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本市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医学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鼓励发展家庭医生集团,培育一批连锁品牌,并将实施全科诊所备案制:
支持具备全科医师资质的执业医生开办全科诊所,并实行备案制。鼓励社会办全科诊所进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的管理与支持体系,允许平台按照有关规定,购买诊所提供的家庭医生服务。支持全科诊所提供家庭病床服务。
自此,上海市为全科诊所的开办大开绿灯,全科诊所和中医诊所一样,只需备案即可。
全科诊所备案管理要求来了
举办全科诊所的,应当向所在区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提交备案材料(见附件)。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备案申请后,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全科诊所核定诊疗科目为“全科医疗科”,其具体诊疗范围应当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卫妇社发〔2006〕239号)第七条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的范围。
有能力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应当按照《关于遵照上海市地方标准<家庭病床服务规范>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通知》(沪卫基层〔2010〕16号)要求实施,登记相应服务方式,并纳入全市家庭病床管理和评价体系。
全科诊所放开大势所趋 上海只是个开头
虽然,这一政策目前只在地方开展,但国家大力支持开办全科诊所的决心是坚定的。未来几年,全科诊所将成为基层医疗机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分担基层的诊疗以及家庭医生服务等工作,如2018年,上海市浦东新区就新开45家家庭医生诊所,未来将有143家家庭医生诊所覆盖整个浦东新区。
我们知道,家庭医生含义也就是全科医生,在未来若干年,全科医生数量都是供不应求的状态,因此国家支持培养全科医生和开办全科诊所的力度会越来越大,全科诊所备案制早晚会走出上海,走向全国。
全科诊所备案材料及要求如下:
附件:全科诊所备案材料及要求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