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连续发布两条声明,针对公众向鸿茅药酒提出的质疑和担心做出回应。回应一经作出,立刻得到了公众的关注与称赞。事实上,为了保障百姓的健康与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始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热点问题和舆情事件。在过去半年里,也已不止一次迅速回应公众关注的话题,吸引了无数“点赞”。在今日的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为大家盘点这半年来得到药监局快速回应的三个重大新闻事件。

       新闻主角:莎普爱思

       事件还原:2017年12月,“丁香医生”微信号发表了一篇名为《一年狂卖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的文章,文中提到“目前,全世界没有一种药物,被证明能有效预防或治疗白内障,莎普爱思(苄达赖氨酸)不行,其他滴的、抹的、吃的药也全都不行。唯一确切有效的治疗方法就是手术”,直指该产品存在“用广告误导百姓”的做法。

       药监局回应:仅仅过了4天,原总局就要求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督促企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此外,“为防止误导消费者,该药品批准广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适应症中规定的文字表述,不得有超出说明书适应症的文字内容”。

       新闻主角:匹多莫德

       事件还原:匹多莫德是继莎普爱思滴眼液后,被曝光的另一款“神药”。在《一年狂卖40亿的匹多莫德,请放过中国儿童!》一文里,“冀连梅药师”微信号指出该药物“疗效和安全性均不明确”,一些适应症甚至还没有在海外得到批准。在中国,它却对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妇科感染、丙肝、哮喘、乃至肿瘤等病有“较好的预防或治疗效果”,堪称是一款“神药”。

       药监局回应:原总局要求瑞士普利化学工业公司北京代表处“通知匹多莫德口服液(注册证号:H20150635)公司POLICHEM S.R.L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3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新闻主角:鸿茅药酒

       事件还原:近日,“鸿茅药酒”成了朋友圈里的一大刷屏关键词。具体细节各位读者想必都已非常熟悉,这里不再赘述。

       药监局回应:同样是在事件发酵后的4天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该企业对近五年来各地监管部门处罚其虚假广告的原因及问题对社会作出解释;对社会关注的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作出解释;加强不良反应监测,汇总近五年来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报告”。此外,该产品的广告“不得超出说明书(功能主治)的文字内容,不得误导消费者”。

       正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中所言,药品安全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话题。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在机构改革期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强化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力度”、“及时曝光违法行为”、“鼓励消费者投诉举报”,形成共治合力。我们也期待在一系列高标准与严要求下,老百姓们能安心用上好药新药,过上健康有保障的生活。

       注:图片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参考资料:

       [1] 总局关于莎普爱思滴眼液有关事宜的通知

       [2] 总局关于匹多莫德口服液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的通知

       [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鸿茅药酒有关事宜的通知

       [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鸿茅药酒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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