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社局出台文件,公布了我市新版补充医疗保险特殊药品和特殊医用耗材及精准诊疗项目目录,14种新增特药纳入补充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主要包括恶性肿瘤治疗药物、血液病药物及丙肝治疗药物等。根据文件,新版补充医疗保险目录自今年8月1日起执行。
新增14种特药品种主要包括恶性肿瘤治疗药物、血液病药物及丙肝治疗药物
2017年1月1日起,我市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全民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将部分重特大疾病患者使用临床必需、疗效显著、价格昂贵、不可替代的41种特殊药品和医用耗材纳入保障范围,涵盖了治疗恶性肿瘤靶向药物、罕见病特效药物等,有效减轻了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费负担。
2017年9月1日起,根据国家、山东省有关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要求,27个特药特材品种转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予以保障。
按照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将瑞戈非尼等14种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要求,自今年8月1日起,我市在原特药特材保障范围基础上新增14种,新版补充医疗保险目录管理品种共计28种。其中,本次新增14种特药品种主要包括恶性肿瘤治疗药物、血液病药物及丙肝治疗药物等。
新版补充医疗保险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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