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经滨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等8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生产的33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
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示为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生产的33批次中药饮片,经抽检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详见附件)。
二、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生产企业、被抽样单位已经或正在进行立案查处。
三、对于不合格产品及相应企业、单位,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监管,督促其查明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附件:33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2018年第9期)
备注:标“*”的中药饮片为标示生产企业否认是该企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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