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东莞、湛江、韶关、深圳等地的8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药品GSP跟踪检查,8家药品经营企业均存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紧接着5月5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发布公告,佛山市某药店因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

       而除了广东外,全国多地监管部门也对零售药店展开彻查。

       4月26日,黑龙江省药监局公布了《2019年全省药品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要求辖区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进行检查,且要重点检查零售药店。同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通知,决定从发文之日起到5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零售药店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

       4月10日,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公布一批违规药店的处理情况通报。杭州16家单位存在医保违规行为,解除部分药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3年内不予受理定点申请。

       另外,还暂停了杭州15家诊所与杭州市医疗保障局签订的2018-2019年度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责令限期整改,医保局将视整改结果决定是否恢复其2019年度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

       除此外,浙江省绍兴市也开始对药店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清查。据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全媒体信息,在近日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展开的全面清查中,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539家,查实问题29个,10家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6家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11家有执业药师未在岗情况。

       此外,检查中还发现存在处方药未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人员信息未上墙、未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远程审方不规范等问题。

       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逐一检查,通过核查劳动合同、工资、签到记录等核实执业药师是否存在“挂证”行为;

       通过查阅进销存台账,核实是否存在违规销售处方药行为;

       将执业药师“挂证”作为药店违反药品GSP严重行为,相关检查处置信息录入企业信用评定系统。

多省开始行动 一批药店被查!

       而进一步梳理发现,除了广东、黑龙江、浙江等省份外,上海、山东、江苏、陕西等多个省份也陆续开始行动,彻查零售药店违法违规行为。各省监管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项:

       是否存在药师不在岗销售甲类OTC、处方药,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

       是否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药学专业人员流动频繁、配备不到位等;

       是否购进销售回收药品,采购药品是否按规定索取发票,证、票、帐、货、款是否相符一致;

       是否严格按照经营范围购销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营业场所是否与其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是否存在私设库房或者变相从事药品批发活动的行为;

       是否严格执行处方药、非处方药管理规定;

       连锁门店是否按照零售连锁企业的相关标准开展经营活动等;

       对于定点药店,是否存在聚敛盗刷社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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