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25日起,西安公立医院25种常用药降价,降幅高达96%。各试点地区也先后落地公立医院。然而至今已经一月有余,据媒体报道,这些降价药仅仅只有在公立医院有售而且是限量供应,给患者感觉仍然很不方便。去零售药店,并没有看到降价的药品。公立医院和患者都希望在零售药店也能买到降价药,那么这种愿望能实现吗?
哪些药降价了,为什么药店买不到?
2018年11月,《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正式通过,确定将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和广州、深圳、西安、大连、成都、厦门7个城市进行带量采购,涉及31个指定规格的采购品种。
2018年12月7日晚,4+7城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公示,31个参与竞标的品种只有25个中选。
2019年1月17日,办公厅正式发布《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同日,国新办举行国家组织药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吹风会,按照会议公布的4+7城市试点带量采购时刻表,预计3月下旬,患者将陆续用上试点采购药品。
从3月25日起,西安带量采购试点正式全面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并同步执行医保支付标准。上海、深圳、天津、重庆、辽宁等地试点已于20日前开启。
然而,据患者反映,因为血脂高,她服用北京嘉林公司的阿托伐他汀钙片已经一年多了,以前一直在家门口药店买,20毫克装的45元,在医院也开过,价格差不多。*近听说医院的药降价了,就到省人民医院,发现才6.6元一盒。本来以为药店也会卖这个价格,没想到到药店一看,还是45元。
由于这药是必须长期服用的,为了省钱,只好去医院买。
麻烦的是,去大医院排队要等几个小时,而且每次只能开两盒,不能多开,两盒却只能吃14天。心想,要是什么时候药店能买到降价药就方便了。
更麻烦的是,没有参与试点的外地患者也纷纷去挤试点地区公立医院买便宜药,一定程度影响到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
记者咨询为什么厂家不能给药店供应与医院同样低价的药品时,一家连锁药店的负责人表示他们也很着急。因为除了少数几家表示可以和医院同价外,多数中标厂家都很“强势”,不愿意和药店协商,或者总是以总部还没有明确指令为由,依然给药店按原价供应,因此降价品种目前药店销售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4+7带量采购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据政策制定者介绍,开展4+7带量采购试点的目的是为了让人民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
试点的思路有两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近年来,相关部门积极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对推进药价回归合理水平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1)量价脱钩。只招价格不带量,企业缺乏销量预期,难以实现药价明显下降。
(2)竞争不足。仿制药质量水平总体偏低,难以与原研药在同一水平上公平竞争,部分原研药品种价格长期明显高于周边国家和地区,“专利悬崖”迟迟未在中国发生。
(3)采购分散。采购层级较低,力量分散,导致议价能力不足,同时区域政策差异,影响了统一市场形成,弱化了市场竞争机制。
(4)政策缺乏协同。药品采购、使用、医保支付、货款结算等措施衔接配合不够,难以协同发挥作用。
因此,4+7带量采购采取措施:(1)坚持带量采购;(2)坚持公平竞争,给予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与原研药公平竞争的机会,有利于强化竞争,促进仿制药替代,推动“专利悬崖”实现;(3)坚持“联盟采购”。将11个试点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分散的药品采购量集中起来,形成规模团购效应,有利于以量换价,明显降低药价,切实减轻患者药费负担,减少企业的跨区域市场推广成本;(4)加强政策协同。
二是坚持目标导向。包括探索“两个机制”和实现“四个效应”。
(1)两个机制:
1、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加强政府引导,完善药价形成机制;
2、通过带量采购、量价挂钩,实现原研药和仿制药充分竞争,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
(2)四个效应:
1、药品降价提质。通过促进竞争,推动药品降价和仿制药替代,通过量价挂钩、及时回款降低医药企业销售费用和财务成本,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通过设定质量门槛,带量采购,扩大市场份额,提升群众用药整体层次。两者相结合,实现让人民群众用更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高效的药品。
2、药品行业转型升级。通过设定质量标准和带量采购,推动医药企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升级;通过量价挂钩、保证使用、及时回款,规范了流通秩序、净化了行业生态;通过区域联动,推动药品配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允许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与原研药公平竞争,促进一致性评价工作。
3、公立医院深化改革。通过挤掉药品销售费用、改变“带金销售”模式,净化医务人员行医环境,促进合理用药;通过降价和替代效应,降低药品费用,腾挪费用空间,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创造条件。
4、医疗保障减负增效。通过上述效应,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提高了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也为扩大医疗保障范围、提升老百姓的保障水平创造了条件。
具体措施是:试点采取“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组织形式和总体思路。国家组织就是由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等国家有关部门成立国家试点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拟定基本政策、范围和要求,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推动试点城市形成联盟。联盟采购,就是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的公立医疗机构为集中采购主体,组成采购联盟,各试点城市委派代表组成联合采购办公室,集合需求和力量,提高谈判议价能力。平台操作,就是试点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委托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及其阳光采购平台,承担具体集中采购工作,提高集中采购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在药店买到降价药的愿望恐怕短期内难以实现
据悉,随着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开出了国家“4+7”城市集采中选药品的*张处方,各地药品市场出现三大奇迹:一是带量采购在试点城市加速,二是非试点城市自觉跟进,三是除带量采购药品大幅降价外,未中标品种降价空间也开启。
面对4+7带量采购掀起的这一狂风暴雨,试点扩围也并非空穴来风,有媒体报道,今年两会期间,国家卫健委主任马晓伟表示,“4+7”带量采购还会进一步扩大范围,向全国推广,这项工作还要做下去。
因此,老百姓期待的药店也可以买到和带量采购价格一样的便宜药并非不可能,或许就在不远的将来。
然而,毕竟4+7带量采购涉及了太多行业的转型,由试点城市扩大到更多城市甚至全国是一个坎,由几十种药到几百几千乃至所有药品实行,是更大的一个坎,能不能跨越,也许并不简单。因为政府强力主导价格并不是*的办法,对于市场经济来讲,降价尤其是大幅度降价一直以来就是有两面性,因此,期待政策上太快的让药店也执行试点公立医院带量采购价格恐怕在短期内还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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