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一份来自国家医保局的《关于请推荐201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遴选专家的函》文件被曝光。文件对医保目录调整遴选专家的推荐标准做了详细规定,并公开了具体的地区分配情况。从地方医保局的动态来看,相关推荐工作已经正式开启。
对于推荐参与国家基本医保目录遴选专家的标准,文件要求:
所推荐的专家主要为目前从事临床工作的医药学专家和医疗保险管理、药物经济学等方面的专家,应当具有较强的理论和业务水平,原则上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适当放宽),公正廉洁,热心医疗保险事业,自愿参加药品遴选工作。
专家本人、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不得与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直接利益关系。
在专家选择上,医保局要求组织推荐的专家应兼顾不同地区、不同类别、不同所有制、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以及不同临床专业类别。其中,来自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专家不得少于推荐专家总数的30%。
从该函件指定的专家推荐样表来看,工作履历和所参加过的评审活动,将成为中选参与国家基本医保目录遴选专家的重要依据。各地的专家推荐表及登记表将在4月15日前反馈至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
根据3月13日国家医保局发布的《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确定调入调出的药品名单的评审时间在2019年4~5月。确定参与遴选的专家分为咨询专家、遴选专家、测算专家和谈判专家,由临床医学、药学专家为主,包括一定数量的医疗保险专家、药物经济学专家。咨询专家与遴选专家互不交叉。
意见稿规定参与医保目录调整的遴选专家约在20000人左右的规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保障部门组织地方相关学术团体和行业协会推荐产生,包括不同地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不同科室和专业的临床医学、药学以及医保管理专家。从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专家对备选药品名单进行投票遴选。
实际上,推荐遴选专家的工作已在各地正式推进了。3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局办公室就发布了《关于推荐201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遴选专家的通知》的文件,主要内容与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下发的文件一致。
推荐专家人数按行政地区划分为三档:北京、上海、河北、江苏、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为一档;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江西、广西、重庆、云南为一档;山西、内蒙古、福建、海南、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为一档。
根据这份不完全的版本来看,已曝光了西医组的8155个专家名额。西医分组目前的版本已涵盖20个专业分组,其中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血液内科、肿瘤科以及普通内科、全科专业等领域的专家名额分配比例较大。也就意味着,这些分组专业涉及的药品将成为此次医保目录调整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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