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份名为《关于请推荐201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遴选专家的函》流出,这标志着新版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已经进入快速车道。

       根据文件要求,所推荐的专家主要为目前从事临床工作的医药学专家和医疗保险管理、药物经济学等方面的专家,而在组织专家时,要求应兼顾不同的地区、不同类别、不同所有制、不同级别的医疗及不同临床专业类别,其中,来自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专家不得少于推荐专家总数的30%。文件同时要求,专家推荐表及专家登记表经省级医疗保险局审核后,要在规定时反馈到相关主管部门。

       3月13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方案》),《方案》的时间表同时公布,经过前期的数据库建立、专家评审等基础工作,预计2019年6月印发新版药品目录,公布拟谈判药品名单,8月将谈判成功的药品纳入药品目录。

       此次文件同步流出的《专家名额分配表》,以专业分组“西医”为例:胸外科专业方面,山西、内蒙古、福建、海南、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这11个省推荐专家数量较少;北京、上海、河北、江苏、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10个省推荐专家数量较多。

       根据政策要求,专家分为咨询专家、遴选专家、测算专家、谈判专家,主要由临床医学、药学专家为主,包括一定数量的医疗保险专家、药物经济学专家,分别负责药品咨询、遴选等具体评审工作以及谈判药品测算等。咨询专家与遴选专家互不交叉。其中咨询专家约300人左右。遴选专家约20000人左右。由各省、区、市医疗保障部门组织地方相关学术团体和行业协会推荐产生,包括不同地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不同科室和专业的临床医学、药学以及医保管理专家。从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专家对备选药品名单进行投票遴选。而测算专家约30人左右。

国家医保目录调整专家遴选已经开始

       在医保目录的进入渠道方面,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调入分为常规准入和谈判准入两种方式,在满足有效性、安全性等前提下,价格与药品目录内现有品种相当或较低的,可以通过常规方式纳入目录,价格较高或对医保基金影响较大的专利独家药品应当通过谈判方式准入。按此趋势,毫无疑问,所谓有效性、安全性首先要看是否通过一致性评价,其次还是要看临床有无循证依据。目前,一些药品确实存在着滥用的现象,所以从上到下必然会在目录上进行严格控制,控制费用不合理支出。另外,药物经济学也开始逐渐的进入到目录评审中来。第三,费用相比取其低,今后,同一个治疗领域的产品会被进行同类参考,风光无限的独家品种将有可能会与同类产品进行比较。

       必须承认,医保控费是一项必须要完成的任务。医保目录首先就要承担准入的资格。如果没有进入医保目录,基本上意味着将放弃公立医疗机构的市场,因为自费药的市场拓展还是相对有限。但进了医保目录是否就意味着持续放量?2017版国家医保目录公布后,各地轮番使用药品采购、按病种付费等方式来调控药品使用,结果导致有些品种进了医保但面对着一次次降价的压力不得已选择了“休眠”。因此,面对新版医保目录的挑战,药企要认清形势,重新改变药企营销体系,进行业务流程再造,切不可为了进医保而进医保,因为没有夯实自身销售基础的药企,就算侥幸进了医保目录,也会因先天不足导致后天市场攻击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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