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省落地4+7

       近日,据药脉通消息,福建省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召开跟进国家集采使用工作座谈会,主要议题为“福建省全面落实跟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讨论稿)”。

       网传资料显示,实施方案的讨论稿要点如下:

       1、福建省公立医院将全面执行。

       2、以年度药品总用量的60%估算中选药品的采购基础量,以完成采购基础量及年度采购使用中选药品占同种药品使用量60%为条件,优先挂网。

       3、中选药品优先使用,确保带量采购,统一医保支付价(相差大的要谈判,2-3年完成,与国务院方案一致)。非竞争组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及竞争组药品按中选药品制定最高销售限价,其他药品谈判降低销售限价。

       4、确保货款结算。

       5、完善药械阳光采购机制,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福州、厦门将列入DRGs改革城市试点。

       6、厦门可能3月1日执行,全省可能4月1日执行。

       一直以来,作为全国首批深化医改综合试点的省份,福建出现了“三明经验”、“厦门模式”、“长汀特色”等广受关注的医改样本,因此也有医改试验田之称。

       而此次会议的召开,被业内认为“第一个对4+7带量采购结果全省落地的省份”。

       中标产品,获得福建省60%的市场份额?!

       之前,对于4+7价格是否联动的问题,赛柏蓝曾咨询接近国家带量采购的专家。该专家表示:“在产能承诺、配送响应、采购使用、货款支付,以及医保支付等一系列配套措施上都有充分的保证、体现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前提下,鼓励非中选地区在采集4+7中选价时,模式和价格一起联动。”

       而从上文的讨论稿要点显示,福建省用年度药品总用量的60%作为采购基础量,使4+7中标产品优先挂网,实现了“以量换价”,也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模式和价格一起联动”。

       从4+7的贯穿逻辑来看,其谈判价本身就是考虑薄利多销基础上的底线价格,量越多,优势越大,获利越多。

4+7带量采购,第一个联动的省份,要来了?

       如果此次讨论稿为真,中标产品以中选价在福建挂网,则在原本4+7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又拿到了福建60%的市场,显然是其另一次市场放量的好机会。

       此外,讨论稿中还有一条需要注意:非竞争组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及竞争组药品按中选药品制定最高销售限价,其他药品谈判降低销售限价。

       有这样一种可能:国家带量采购的模式中,过评超过三家是竞价,两家为议价,一家为谈判——讨论稿中的非竞争组和竞争组或许是由此而来。

       因此,赛柏蓝分析,讨论稿意为,4+7未中标药品需要按照中标价制定最高销售限价,其他药品以谈判的方式降低销售限价。

       福建,或这样保障采购量

       自从4+7进入人们的视线,“如何保证约定的采购量,如何激励医生?”就成了医药人讨论的永恒命题。

       在网传消息中,福建也对此作出相应措施:福建省公立医院将全面执行;完善药械阳光采购机制,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福州、厦门将列入DRGs改革城市试点。

       此前,在上海市的带量采购中,对医院的医保费用作出相应规定:如果采购了带量品种节省的医保费用,医院是可以留用的,相当于对医院的激励。

       而福建省也通过DRGs的付费模式,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使医疗机构自动控制成本,节省医保费用,这样也激励了医院选择价格低到地板价的中标产品。

       显然,福建和上海的措施有异曲同工之处。

       厦门3月1日,全省4月1日,按照网传时间,此次福建落地速度可谓相当迅猛。但同时,据药脉通消息,此时间可能仍有变动,本次座谈会主要是就该讨论稿征求意见,文件以最终文件为准。

       如果此次网传消息为真,第一个联动的省份,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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