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家便利店,市民不仅挑选日常生活用品,还购买了新上架的药品。这是北京首家尝试出售药品药械的便利店。记者探访该店铺,看到收银台后设置了非处方药货架,上面摆满了各类药品。据悉,店内目前在售药品、医疗器械近百种,涵盖了常见的感冒药、肠胃药等,以及血压计、体温计等家用医疗器械。
放开便利店的经营限制,允许经营一些常见的非处方药,一方面是扩大便利店的营利点,搞活小零售流通;另一方面是利用便利店布点密的特点,方便消费者就近购药,这些正是一些地方制定相关政策的初衷。然而,药品不是普通的商品,它既受到商品流通市场经营因素的影响,同时也受到药品流通政策的限制。
由于便利店受药品安全的限制,只能经营非处方药,品种比较有限,与药店相比有明显的劣势,既不会摊薄成本,也无法像药店那么受信任。
此外,便利店售药也有一定的资质要求,如朝阳区要求售药的便利店必须配备药师,可以预料,配备药师会成为便利店售药更突出的成本瓶颈,因为其规模要比专业药店要小得多。
药品零售这些年迅猛发展有目共睹,城市药店开进社区、小区更是普遍现象。但为何药品零售无法像便利店一样普及?显然,这不是简单培育小微经销主体的命题,要么是消费者的需求不够精细,要么是药品流通机制还有限制。允许便利店经营药品可能并非最优选择,如果立足于让消费者拥有充分的购药便利,更好的选择是进一步激活药品的经营流通,如鼓励药品经营企业布点配送,探索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销售服务,通过政策的杠杆带动要素的配置,而不是让便利店另起炉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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