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市场,将迎来30天的“大扫除”!一些药被扫地出门。

       这类药,被上海重点监控

       28号,上海市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药事管理规范自费药品采购和使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上海各医疗机构要认真推进落实整治医药产品回扣“1+7”配套文件,切实加强自费药品采购和使用管理。医疗机构临床使用药品(含自费药品)应由药学部门统一按规定通过“阳光平台”采购供应。

       医疗机构和医师不得诱导或强迫患者使用自费药品,并将自费药品纳入本单位重点监控药品范围。

       自费药用量大,处理医生

       同时,医疗机构要建立和完善自费药品定期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对开具自费药品用量、金额靠前的科室及医师进行公示;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培训教育、批评、限制或取消处方权等措施,并与个人绩效和年终考核、职称晋升等挂钩。

       不过,上海也表示,医疗机构和医师应保障患者购药选择权,不得限制患者自主提出持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的要求。

       对个别患者人数极少、使用量极少的自费药品,如需患者院外购买,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知情告知制度、审批或备案制度等,完善门诊、住院病历及电子病历中自费药品使用记录。

       30天内,医院自查自纠,严惩违规

       也就是说,上海的这份《通知》,宣告了非医保药品,寸步难行。

上海医药市场将迎来30天的“大扫除”!

       上海要求,在本通知下发30日内,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级办医主体要组织辖区内及下属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排查梳理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此项工作是上海市卫生健康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市卫生健康委将结合专项行动开展现场督查,对执行落实不到位的医疗机构进行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存在不规范行为的机构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处。

       一些药,在上海全面受阻

       自费药在医院的处方占比并不低。在有些医院,“不报销的药”,金额可以占到患者医疗费用的10%、甚至更多。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大体说来应该是60%,但算上自费药,整体能够报销一半就不错了。

       无论如何,医院总是要开一部分自费药,其中的缘由,恐怕和回扣存在关联。另外,一些喜欢剑走偏锋的药企,产品没进医保不要紧,靠的就是高费用,拉动处方。

       这些药在上海,全面受阻。

       同时,DTP药房中的非医保品种,也将受到冲击。从上海《通知》看,只允许“个别患者人数极少、使用量极少的自费药品”满足相条件后,才可以院外购买,30天内,DTP药房的这个渠道,将被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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