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痒、鼻塞、打喷嚏、流鼻涕、鼻部肿痛就到鼻舒堂。”在中国,上千家形似中医馆的门店滚动着同样的字幕,吸引着受鼻炎折磨的患者走近店内,用数千元的价格买回实为消毒产品和一类医疗器械的“神药”,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甚至延误治疗。

  近日,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法院判决鼻舒堂总公司淄博一证经贸有限公司以及宣城市的三家门店虚假宣传,将消毒产品作为药品推销,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此外,自2018年以来,包括湖北省、江西省、福建省、甘肃省、安徽省等多地开展了对鼻舒堂门店的检查,重点针对其发布虚假广告、非法行医等问题,并有多家门店被处罚。

  此外,《中国经营报》记者调查发现,鼻舒堂与2016年因违反《广告法》被曝光的扈氏鼻炎膏存在密切联系。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向记者表示,该局已经对事件展开了调查,有结果后将及时公开。

  医疗器械宣称治愈鼻炎

  1月23日,记者来到淄博市张店区一家鼻舒堂门店,该店名称为“泰正堂中医馆”,并同时挂有“淄博泰正堂中医馆有限公司张店泰正堂中医诊所”的招牌,发证机关显示为张店区卫计局。在其店面上方的滚动字幕上,显示“鼻痒、鼻塞、打喷嚏、流鼻涕、鼻部肿痛就到泰正堂”等字样。

  记者走进店内,看到其一侧为中药柜台,另一侧一名穿着白大褂的女性工作人员坐在桌前,一名男性患者正使用鼻夹进行“治疗”。

  记者向该工作人员表示,自己有轻微冷空气敏感与鼻塞,没有其他明显症状,未曾到医院进行过检查。该工作人员进行了简单的“问诊”后,使用鼻腔扩张器进行了查看,随即表示:“毫无疑问,是明显的慢性鼻炎,应该是感冒后遗症导致的。”记者询问是否需要到医院进一步检查,工作人员称:“你到了医院也没有好的治疗办法,就是开一点西药。但我们里给你解决这个问题是很简单的,用我们的两种药膏,一种消炎,一种修复。”

  在该工作人员面前的桌子上,陈列着数十个装着膏状物的绿色或棕色的圆型小盒子,每一个盒子上面都有患者的名字。记者看到,其中一种产品包装上标示的生产厂家为延安市宝塔温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随后该工作人员又向记者展示了一款“鼻舒堂膏”,其外包装上显示备案号为宁卫械备20160001号,生产厂家为宁夏西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经销商是南京扈濞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据记者了解,该产品实为医用鼻舒冷敷凝胶,是宁夏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一类医疗器械,而非药品。

  该工作人员称,这一盒产品的售价是238元,是3天的使用量。“像你这种程度不是一两天就能治好的,用就得好好用。”

  看到记者对“药膏”的生产厂家有所疑虑,该工作人员称:“我们的药膏是纯中药,是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多患者都是在医院治疗过,没有效果才到我们这里来的,我们的药膏是唯一能够帮助这些患者治愈的产品。”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开展贴敷类医疗器械注册专项检查的通知》明确:对仅含有化学成分、中药材(或天然植物)及其提取物等的贴敷类产品,所含成分无论药典是否收载,都必须说明并验证添加此类成分的预期目的和作用机理。如所含成分发挥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作用的,或者不能证明不发挥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作用的,则不应按医疗器械进行注册管理。显然,上述产品不可能含具有治疗作用的中药成分。

昔日“鼻炎神药”改头换面卷土重来

  记者询问“泰正堂”与“鼻舒堂”的关系,该工作人员称,该店本名为鼻舒堂,现在升级成为泰正堂中医诊所,是正规医疗机构。

  昔日神药改头换面

  公开信息显示,鼻舒堂膏商标的申请方为淄博一证经贸有限公司,也即鼻舒堂总公司。1月22日,记者来到该公司注册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怡海国际B座603室,见到其房门紧闭,周围也没有任何标志。记者敲门后,一名工作人员谨慎地将门打开一道缝,记者看到室内约有十名人员在围坐交谈。听闻记者询问其是否为鼻舒堂总公司,该工作人员摇摇头便迅速关上了门。

  在怡海国际入口处,几块广告牌上的“鼻炎”字样十分醒目,但走近仔细观察似乎与“鼻舒堂”并无关系,其实为“立正堂”门店广告,称名老中医坐诊,可治疗鼻炎。巧合的是,上述记者走访的鼻舒堂门店所挂的“泰正堂”商标的拥有方,正是淄博百年立正堂经贸有限公司。而这家公司,也是昔日“鼻炎神药”扈氏鼻炎膏的营销企业。

  记者调查发现,虽然淄博一证经贸有限公司与淄博百年立正堂经贸有限公司在股权关系、主要人员等方面看似毫无关联,但实际上鼻舒堂与曾经被曝光的扈氏鼻炎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且二者的产品外包装也极其相似。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证实,各地出现的鼻舒堂事件正是扈氏鼻炎膏事件的“遗留问题”,目前该局已经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早在2016年3月,央视就曝光了扈氏鼻炎膏以消字号冒充药品销售,声称能根治鼻炎,且生产车间脏乱差的情况。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对位于秦淮区中华路的扈氏鼻炎膏店调查后发现,扈氏鼻炎膏的外包装上写明它是消字号的消毒产品,并不是药品,这家店也根本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机构许可证》。该局副局长王健表示,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针对的是扈氏鼻炎膏的制作工艺,而不是针对这个产品。

  在扈氏鼻炎膏生产所在地淄博市,由临淄区区委、区政府牵头,淄博市工商局主导,联合当地食药局、卫生局、公安等执法部门组成调查组,展开稽查执法行动。执法人员通过对扈氏鼻炎膏生产企业淄博华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调查发现,该企业生产车间十分肮脏简陋,生产设备布满污垢。

  2016年5月,原临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百年立正堂经贸有限公司和华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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