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上海市2018年第1期药品监督抽检质量公告。公告指出,为了加强对药品和药包材的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上市药品和药包材产品质量安全,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市药品和药包材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实施了质量监督抽检。     根据公告的抽检不合格产品情况来看,共分为流通、使用环节抽检和生产环节抽检。     其中,药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情况(流通、使用环节)显示,12家生产企业的14个产品均有检验不合格的项目,涉及的不合格项目包括性状、炮制、水分、含量测定、浸出物、崩解时限等方面。     而药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情况(生产环节)相对较好,仅有两家生产单位的2个产品存在不合格项目。分别是:上药信谊药厂每瓶200揿的硫酸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信可宁),检验不合格项目为有关物质;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每瓶装200ml的复方沙太合剂,检验不合格项目为pH值。     公告显示,对抽检不合格产品,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相关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采取控制措施,要求相关单位根据风险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相关产品,并进行整改。     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及相应企业,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跟踪检查和抽检力度,并要求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查清原因,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风险隐患。     笔者了解到,今年以来,上海药品监督检查工作持续推进,早在今年2月就对药品和药包材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实施了质量监督抽检。     实际上,药品的质量安全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全国各地检查力度持续加大。笔者通过公开报道整理,目前多省市早在今年上半年已经发布2018年1期药品监督抽检质量公告。     4月17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18年第1期药品质量公告,显示抽验结果中,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有3批次药品制剂和59批次中药饮片。     2018年4月11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湖北省药品质量公告 (2018年第1期),将抽检中发现107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予以公告。     2018年3月22日,浙江省发布2018年第1期浙江省药品质量公告,风湿安泰片、桔梗、山豆根等24批次药品样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2018年3月20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质量公告(2018年第1期,总第17期),显示全省共抽检药品(含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7707批次。经检验,符合标准规定药品7628批次,79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除了以上省市以外,江苏、安徽、福建、广西、天津、云南、四川、黑龙江等多地也陆续发布药品质量公告。     如今2018已经走向尾声,预计新的一年里,药品跟踪检查和抽检力度还会继续加大。对于生产药企而言,还需要脚踏实地,生产出安全有效的合格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