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14省际联盟成员的甘肃省,在参考了重庆药交所和同为联盟成员的四川省的挂网目录后,开始正式实施诊断试剂挂网采购。一个看点是,对于医院的回款,甘肃此次发文里没有再强调一个具体时限,而是让供需双方自己约定。
12月30日,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公告,作出正式实施《2018-2019年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的出发点依然是将降价作为主旋律,“加强全省公立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采购管理,规范购销行为,降低虚高采购价格,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根据《方案》,检测检验试剂挂网采购实行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体外诊断试剂阳光挂网采购工作,在甘肃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鼓励社会办医参与。
挂网目录的制定上,《方案》除参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6840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2013)版》(食药监械管〔2013〕242号)所列体外诊断试剂目录外,还参照了甘肃省的医药交易区域合作方重庆药品交易所以及省际联盟成员四川省的体外诊断试剂阳光挂网目录。
目录分类上,按挂网参考价格分为三类,即采购目录、备选目录和备案目录。
其中,甘肃省医疗机构2016年以来正在使用的产品和重庆药品交易所有交易参考价的挂网产品,纳入《2018-2019年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阳光挂网目录》(采购目录),为医疗机构的首选采购目录。
在资质审核上,甘肃的《采购目录》在重庆药品交易所挂网的体外诊断试剂,采用重庆药品交易所资质审核结果并公示无异议后,可按正常流程挂网采购。
另外是挂网参考价,采集的是甘肃省2012年检验试剂中标结果、甘肃省医疗机构2016年以来的实际采购价、医药交易区域合作方重庆药品交易所交易参考价以及企业申报的其他省份的最新省级中标价、挂网限价,形成一揽子价格作为挂网参考价,并实行动态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甘肃的体外诊断试剂挂网已于2018年10月30日发布征求意见稿,对比意见稿和正式文件,其中一个最大的变化是,在医院回款上,征求意见稿中要求“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过60天”;
而此次的正式文件则对回款期限不做强制要求,“约定回款时间”、“医疗机构应将体外诊断试剂收支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目前综合看,关于普通耗材和试剂挂网采购大有在全国各省大面积铺开的趋势。
过去的一年里,最引发行业关注的是作为省际联盟成员的陕西省关于普通耗材和试剂在该省各医疗机构实施的政策,其示范带头作用不容忽视;其次,湖南的部分的地市如长沙、郴州也发文跟进此项措施。其他省份上来看,内蒙古和海南省也相继加入了试剂挂网采购的行列。
上述多省市有一个共同点是,都是“14省际联盟”的成员。
高值耗材降价一轮接一轮后,上述多地关于普通耗材和试剂挂网采购的发文中,也都提及是根据高值耗材挂网采购的相关规定而来,让普通耗材和试剂挂网成了顺手的事。
以此看,2019年高值、低值耗材和试剂都将在挂网采购中出现降价局面,值得相关企业研究一番市场对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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