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通知,4+7谈判价是否挂网以企业自愿为主。
近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阳光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赛柏蓝梳理,这份《通知》亮点不少。
4+7谈判价以企业自愿为主
企业自愿以4+7谈判价在我省挂网的,优先列入限价挂网目录。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愿意以4+7谈判价在陕西省挂网,陕西省将会优先列入限价挂网目录,暂未看到强制联动4+7的要求。
拿昨天甘肃省的通知来说,就是由扬子江主动申请,盐酸右美托咪定注射液(1ml:0.1mg、2ml:0.2mg),在甘肃省执行“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
12月20日晚,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通知称,为提高我省优质药品在临床的供应保障能力,国家“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中未在我省挂网产品已申请按照中选价挂网。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盐酸右美托咪定注射液(规格:2ml:2mg)挂网,挂网价格532元/4支,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8年12月20日-2018年12月24日。
当然,后续会不会有更多企业跟进还不好说。
联动与否,药企怎么选?
选择主动申请联动的药企,可能的考虑是,既然4+7谈判价可以接受,也就是有利可图的,那么与其只限制在11个试点城市,何不进一步扩大出货量呢?
在本来就是薄利多销的基础上,量不是越多越好吗?况且,如果不申请联动,后续也可能出现由于不同地区药品采购价不同而导致的串货等现象,对于药企来说,又增多了管理成本。
选择不主动申请联动的药企,则会觉得,既然是带量采购,在没有获得相应采购量的承诺前,决不松口单一联动价格,因为一旦如此,将直接破坏了全国的价格体系。
另外,如果药企自身的产能不够,无法最大化的摊薄成本且商业渠道又不够广的话,单一联动4+7如此低的采购价对于药企的营收是一种未知的风险。
综合分析,目前总体的形势是以企业自愿为原则,而产能和商业渠道都比较强的药企可能在成本可控的前提下,主动申请价格联动。
而对于4+7谈判价本身就是在考虑薄利多销基础上的底线价格,产能和商业渠道又没有覆盖全国的药企来说,全国价格联动是比较吃力的。
4+7谈判价会否挂网或是关键
不过也不能忽视下面这条规定。
若全国范围内省级集中采购挂网(中标)价格有新的低价产生时,申报企业应在该价格正式执行一个月内,登陆我省采购平台更新相关价格信息,审核确认后交易平台将更新挂网价格。
关于这条规定,要看4+7谈判价会否在试点城市以省级集中采购的形式挂网,如果4+7谈判价在某个试点城市的省级集中采购平台挂网,则存在价格联动的可能。也就是说,政策意志可能越过企业能动性直接发挥作用。
除4+7谈判价外,陕西省的通知,就一致性评价问题又明确了多项规定。
过一致性评价大涨价,要重点监控
对过评后涨幅较大或价格较高的一致性评价药品进行重点监控,必要时组织价格研判。
这条规定应该是明确向过一致性评价的药企传递了一个信号,过一致性评价就涨价,不行。
对一致性评价药品及其相关的未过评产品、原研药品的挂网价格实施动态管理。
一致性评价药品挂网限价原则上以过评后全国范围内省级集中采购的最低挂网(中标)价格作为限价。确认该限价或自愿低于该限价挂网的,纳入限价挂网目录;不确认的,纳入直接挂网目录。
未过评药品,价格不得高于过评药品
此外,针对未过评产品,则采购限价或挂网价高于一致性评价药品时,暂缓公示或暂停挂网交易。
由申报企业参照一致性评价药品的挂网价格重新申报挂网价,并承诺不高于外省最低挂网(中标)价。
对相关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采购价格高于一致性评价药品采购价时,设置议价提醒。
优先采购过评药品
而与一致性评价药品相关的原研药品或参比制剂,在陕西省挂网(中标)价不得高于全国最低挂网(中标)价。
省采购平台药品网上交易系统对一致性评价药品及其相关的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原研药品分别标识,并设置采购提醒功能,方便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采购使用过评产品。
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及其以上的,对相关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设置遴选提醒。
附:已申报可申请确认限价的一致性评价药品清单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