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出台辅助药品目录以及实施DRGs付费,辅助药将面临极大的挑战,被监控用量,被排除在临床处方之外将会是常态。

       什么是DRGs?

       DRGs支付指的是首先综合考虑患者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合并症与并发症等情况,将临床过程相近、费用消耗相似的病例分到同一个DRG病组,在DRGs分组的基础上,通过科学的测算制定出每一个组别的付费标准,并以此标准对医疗机构进行预先支付的一种方法。

       说的通俗一点就是,DRGs将疾病分类细化,如果一个人得了好几种疾病,就可以按并发症中最高的付费标准治疗。

       如上图,以“一种病和一组病”的分组中的“急性心肌梗死(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这一疾病诊断为例:按单病种分组机制,它就是一个单一的病种一组;而按照DRG(病组)分类,它依据并发症可分为7个不同的DRG(病组)。

       DRGs的付费方式是医保支付原则一致:“定额包干、超支自付、结余归己”的原则。也就是说DRGs中的每个病种,国家都是固定的报销额度,超了医院自己承担,剩下了医院自己留着,从而提高医院控制成本的积极性,毕竟省钱等于赚钱。

       DRGs对医院有哪些影响

       结余归自己,将使医院更有积极性控制成本,从而减少不必要的处方,预防过度医疗。而结余下来的费用,医院和科室可能会达成协议,科室留存一部分自由支配,更加推动科室控制成本的积极性,从最小的医疗单位开始减少过度医疗,整体上医院也就会减少成本支出,控制好过度医疗的问题,也降低了治疗成本,提高了医院的盈利,一举三得!

       DRGs对用药格局有哪些影响

       从临床主要用药和辅助用药的角度来看,辅助用药就会在临床的处方中占比大幅度降低,用以来控制整个治疗成本,基本给患者处方都是临床必须使用的,不可替代的。

       Joe哥举个自己切身感受的例子,Joe的小闺女今年感冒好几次,每次去医院,只是买药就要花费将近200元钱。做为业内人士,Joe哥这点套路还不明白吗?各种检查开完了,不多开点药不是浪费药占比吗!于是每次都给我开点西药,还开些中成药!

       在我眼里,这些中成药就是辅助用药,是没什么作用的药品,降温消炎还是看那几个西药,而且我都要求开原研的药品。即使这样,这些中成药还是占了药费将近50%的成本。所以控制辅助用药,真的是能减少患者治疗成本的(为什么开那几个中成药,大家都懂得)。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很多药品包括辅助药,主要阵地从院内开始向院外转移了,这样就规避了这些药品占治疗成本过多的问题,减少治疗成本,同时最大程度的减少国家政策对这些药品的影响,以及医生还是可以有好处的。

       但最受伤的还是患者,看似好的政策最大程度降低患者治疗成本,但很可能最后在院外购药占了大部分比例,而且都是自费。由于信息不对等的原因,患者对医生的建议一般不敢反对,只能言听计从,最后患者治疗成本依然没有下降,很可能,最后国家好的政策并没有使患者获益。

       从原研药和仿制药角度来看,那些过了一致性评价的国产仿制药将会迎来一个更好的发展时期。因为原研药成本高,占治疗费用中很大的比例,而换成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国产药后,不仅药效可以得到保证,同时可以大幅降低成本,再加上带量采购品种的低价,可以说整体成本可以得到很好地控制。

       如果在DRGs付费中,国产仿制药使用多的话,那么整体的治疗成本可以大幅度降低。以恩替卡韦为例,这次带量采购,中标价格比原来的市场价降低了90%多,单这一种药品,就可以为患者节省不少的治疗成本。

       DRGs对医药代表有哪些影响

       做临床主流产品的小伙伴们开心了,因为这个政策对你们影响不大,but如果你是原研产品,还有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国产仿制品竞品,可能你要先躺下哭一会!这对你来说不是一个好消息。

       而且这个是政策趋势,对科里来说是政治任务和效益任务双重任务,得是什么样的关系能让科里不计成本的使用你的产品?

       除非你和国产仿制药的价格差距不大,同时疗效比国产仿制药优秀的明显,要不然真的很难做的!

       而做辅助药的小伙伴,前方是不是光明我不知道,但道路肯定是曲折的!DRGs一旦全面实施,首当其冲的就是辅助药,以往辅助药就是处于可用可不用的边缘,有时医生因为什么使用的大家都懂。尤其是中成药辅助药,适应症一大堆,给人感觉包治百病,而且价格不菲,占了治疗成本中很大的一部分。这次出台辅助药品目录以及实施DRGs付费,可以说辅助药将面临极大的挑战,被监控用量,被排除在临床处方之外将会是常态!

       注意不要矫枉过正

       医院为了最大程度的留存利润,降低成本,很有可能会出现有帮助患者的药品,但科室医生迫于处方超标压力以及科室效益压力不敢处方了。

       还有很多国产仿制药药效一般,疗效不理想。但是可能会为了控制整体治疗成本,依然放弃原研药品而选择仿制药品,就是为了不超出DRGs的支付限额而降低成本,患者没有得到合适的治疗,到最后背离了国家政策的本意,也违背了政策的初心。

       同时对于少数一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可能存在住院天数长,或预测治疗费用高于DRGs支付标准,医院很可能会出现不收患者或不走DRGs途径付费的现象等,患者看病难的情况还是难以得到缓解。这是都是政策实施后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几点疑问需要解答

       同一患者因为同一疾病住院,按照DRGs支付的话,医疗机构将如何计算这个患者的治疗成本?是每次住院都算一次DRGs付费,还是两次算一次计算总的费用看看超肥超出支付标准?还是在一段时间内只能使用一次DRGs付费?这个时间又是多久?

       如果一个患者在先后在很近的时间间隔里因为两种疾病住院,是不是可以走两个病种DRGs付费方式进行治疗?希望有了解的小伙伴留言解惑一下,跪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