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发布人感染H7N9诊疗新方案,在禽流感身份认定、传播途径、潜伏期和高危人群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说明;《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于2月1日正式实行,明确了院前医疗急救的公益性,提出急救中心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延误抢救病人。   春节前后,廉价药短缺、孤儿药难求的问题再次引发舆论的密切关注。多部委协作、出台政策,确保甲亢药甲巯咪唑的生产供应,一系列小品种也有望摆脱“药荒”。而罕见病用药缺乏的难题,目前仍无有效的解决方案。   卫计委发布人感染H7N9诊疗新方案   新年伊始,浙江、广东、北京等多地接连报告数十例人感染H7N9病毒的病例。1月26日,国家卫计委发布2014年版《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据《京华时报》报道,与去年的诊疗方案相比,新版诊疗方案在四方面出现明显变化:传染性不强降为感染性疾病;病毒或通过接触病毒污染的环境传播至人,不排除有限的非持续的人传人;潜伏期缩短至3天至4天;有禽类接触史的老人是“高危人群”。   多家上市公司的药品被列入禽流感诊疗方案。包括上海凯宝的痰热清注射液、康缘药业的热毒宁注射液、红日药业的血必净注射液、以岭药业的连花清瘟胶囊,华润三九控股子公司雅安三九生产的参麦注射液和参附注射液,东药光药下属企业生产的奥司他韦等。   业内人士认为,新版诊疗方案将对上述上市公司形成利好,被列入方案的药品将成为一线主流感冒药,有利于公司未来销售的增长。   据最新消息,上海H7N9疫苗研制正式宣告成功,预计最快下月可最终完成抗体筛选,正式进入临床试验。   甲巯咪唑“解荒”在即“孤儿药”困局待解   1月2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出的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做好甲巯咪唑生产供应工作。   近年来,由于定价偏低,多家药企选择停产甲巯咪唑。自去年6月央视财经频道《第一时间》报道“多地甲亢救命药断货,患者无奈求助黑市”后,甲巯咪唑何时恢复生产,摆脱“药荒”,受到了媒体、患者持续、强烈地关注和呼吁。   据《医药经济报》消息,在多方努力、各部门支持下,燕京药业于2013年7月初开始恢复甲巯咪唑制剂生产,2013年10月底恢复原料药生产供应,截至目前已累计生产甲巯咪唑2.3亿片。   今年1月7日,宣传司司长、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国家卫生计生委正研究建立避免价廉物美药品短缺的机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使这些药尽快保障生产供应。   无独有偶,罕见病用药短缺也牵动着舆论神经。   2月3日、4日,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新闻纵横》、央广网连续报道了治疗先天性高胰岛素血症的药品“二氮嗪”国内停产,也无正规进口渠道,造成患者陷入困境,质疑罕见病用药“绿色通道”形同虚设。   罕见病用药又称“孤儿药”,因用药人群非常少,市场需求量少,研发成本高,企业因无法保障利润不愿生产,“一药难求”情况严重。   对此,专家呼吁国家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罕见病用药绿色通道,并在企业研发、进口、仿制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解决患者的燃眉之急。   卫计委:急救中心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抢救病人   2月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实行。卫计委在《办法》中表示,院前急救是由政府主办的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属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办法》明确了院前医疗急救的“五不准”,包括:   第一,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及其内设机构、个人不得使用急救中心(站)的名称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第二,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120”呼叫号码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院前医疗急救呼叫电话;第三,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第四,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不得将救护车用于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第五,除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救护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新京报》评论认为,医院及医生见死不救,某种程度上管理部门难辞其咎。“五不准”规定以强制手段要求医院守住生命底线,倒逼公立医院回归公益,倒逼医务人员回到救死扶伤的起点。此举既有利于克服医院及医生的逐利行为,也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任的回归,是值得额手称庆的好事。   央广网指出,《办法》的实施无疑将避免此前曾经引发争议的医疗案件(上海一名突发疾病的59岁市民在坐等了1个半小时之后,没能盼来急救车最终离世)。但是急救医生劳动强度过高、收入低、岗位缺口严重等因素,可能会限制《办法》的实施。   一周政策摘要   1.卫计委:部分基本药物全国统一定价   国家卫生计生委等9部门日前发布《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医药价格管理。加强药品成本、出厂(口岸)价格调查和监测,合理调整药品最高零售限价。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创新药品定价形式和方法。对部分用量小、临床必需的基本药物试行定点生产和统一定价,保证定点生产企业合理盈利,提高企业生产小品种药的积极性。   2.国家食药监总局:澄清含对乙酰氨基酚感冒药的安全性   1月26日,针对近日FDA“建议停止处方和调剂单剂量含对乙酰氨基酚超过325mg的处方药”引发的争议和担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文,表示含对乙酰氨基酚的感冒药合理使用是安全的,公众不必恐慌。文中指出,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日常监测未发现使用含对乙酰氨基酚药品存在导致严重肝损伤的突出风险,同时提醒公众,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按规定的用法用量服用感冒药,不要同时服用多种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品,用药期间不要饮酒。

甲巯咪唑“解荒”在即“孤儿药”困局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