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显示,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反垄断工作会议在海南海口举行,会上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反垄断执法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涉及两项案例涉及医药领域:冰醋酸原料药垄断案以及扑尔敏原料药垄断案。

       冰醋酸原料药垄断案:涉及三家企业 罚没1283万元

       2018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接到举报,反映部分冰醋酸原料药经营者联合涨价,损害了下游医药生产企业和患者利益。接到举报后,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了反垄断调查。

       调查发现,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成都华邑药用辅料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金山制药有限公司、广东台山新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三家涉案企业在生产销售冰醋酸原料药过程中,多次交流市场行情,交换产量销量信息,讨论共同涨价事宜。经多次商议,三家涉案企业最终达成了共同提高冰醋酸原料药销售价格的垄断协议,从3月1日起,将冰醋酸原料药销售价格从7—9元/公斤提高至28—33元/公斤,并照此价格对外销售。

       涉案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三家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658.22万元;对三家企业分别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计625.16万元。三家涉案企业被罚没共计1283.38万元。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本案是《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涉及原料药领域的第一大罚单,对原料药领域垄断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2018年反垄断执法十大典型案例公布:扑尔敏和冰醋酸原料药

       扑尔敏原料药垄断案:涉及两家企业 罚没1243万

       2018年6月,媒体报道扑尔敏原料药短期之内价格快速上涨,导致部分药品停产,引起广泛关注。2018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对相关扑尔敏原料药企业立案调查。调查发现,河南九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最大的扑尔敏原料药生产企业,湖南尔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自2018年以来获得扑尔敏原料药唯一进口代理资质。经研究论证,湖南尔康和河南九势在扑尔敏原料药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2018年2月以来,在湖南尔康主导下,两家涉案企业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包括:以不公平高价向下游经营者销售扑尔敏原料药;向下游经营者销售扑尔敏原料药时搭售相关药用辅料;以“无货”为由拒绝向下游经营者供应扑尔敏原料药,或提出缴纳高额保证金、将成药回购统一销售、提高成药价格并分成等下游经营者无法接受的条件,变相拒绝供应扑尔敏原料药。

       涉案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责令两家涉案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对湖南尔康没收违法所得239.47万元,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计847.94万元;对河南九势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计155.73万元。对两家涉案企业罚没共计1243.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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