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明确跟进4+7
2019年4月25日,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发出通知,太原市拟先行跟进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太原市医保管理服务中心要求:
1、责成专人合理制定本机构本次摸底统计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2、请各有关单位将以上摸底报送情况于2019年5月10日报送市医保中心医疗管理科。
据通知,根据省医保局的要求,太原市拟先行对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跟进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现需对国家组织的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供应品种的应用情况进行摸底。
从上述表述可以看出,太原作为山西省的省会城市,应山西省医保局的要求,先行对市区的各级医疗机构跟进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此前,业内流传,安徽、四川等地或跟进4+7,但截止目前,还未看到当地相关部门的明确表述。
此外,福建、河北跟进4+7的相关信号也在不断释放。拿河北来说,此前有消息称,日前,唐山市与秦皇岛市医保局召开会议,将启动两市的4+7联动,研究具体细则。
相比于上面提到的几地,太原市的通知是明确而肯定的,其要跟进的就是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
▍4+7试点推广信号
太原,一方面作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城市之外的城市;一方面作为山西省的省会城市,此番确定跟进4+7,对于太原,对于山西,甚至对于其他省市,或许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毕竟,相关部门已经多次释放消息,4+7试点将适时扩大推进。
不过,希望能像接近国家带量采购的专家对赛柏蓝表示的那样:“在产能承诺、配送响应、采购使用、货款支付,以及医保支付等一系列配套措施上都有充分的保证、体现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前提下,鼓励非中选地区在采集4+7中选价时,模式和价格一起联动。”
附:关于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2018年度用量摸底的通知
各定点公立医疗机构:
为了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国家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现了药价明显降低,减轻患者药费负担;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净化流通环境的目的。根据省医保局的要求,太原市拟先行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跟进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现需对国家组织的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供应品种的应用情况进行摸底,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摸底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是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创举,我省、我市医保局成立后紧跟全国医药改革的步伐,拟在太原先行先试此项试点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对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降低群众药费负担、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高群众用药安全的重大意义,要高度重视此次摸底工作,精心组织,扎实准确完成数据的收集和上报。
二、统筹安排、确保实效
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及使用试点工作,是一项触动存在已久的药品流通领域格局和秩序的改革。各医疗机构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试点地区的先进经验,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责成专人合理制定本机构本次摸底统计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三、明确责任、多方协同
各医疗机构要细化工作任务,协同合作,责任到人,如实上报,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我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开展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请各有关单位将以上摸底报送情况于2019年5月10日报送市医保中心医疗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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