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2日与济南百诺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百诺”)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公司为甲方,济南百诺为乙方。合同约定:甲乙双方经过有效的协商,就治疗咳嗽的化学药品第3.1类新药“磷酸二甲啡烷糖浆”项目临床批件技术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交易对象介绍

  公司名称:济南百诺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凡清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路11号

  济南百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012年9月12公司与济南百诺就治疗失眠的化药3类“美乐托宁原料及缓释片”项目临床批件技术转让事宜签订了《技术转让合同书》,相关公告详见2012年9月1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二、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磷酸二甲啡烷

  2、开发剂型:糖浆

  3、注册分类:化学药品3.1类新药

  4、适应症:用于下述疾病引起的咳嗽:上呼吸道炎症、肺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结核、矽肺及矽肺结核、慢性支气管炎。

  三、技术转让合同书主要内容

  济南百诺向公司转让化学药品第3.1类新药“磷酸二甲啡烷糖浆”项目临床批件,批件号为2013L01434。该品种临床前研究工作由济南百诺负责,临床实验及申报生产工作由公司负责,济南百诺协助公司完成上述工作。新药证书双方共有,各执一份,乙方仅享有新药证书的署名权;生产批件及其他所有权利归甲方所有。

  本合同的签署不需要通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

  四、转让经费及其支付和结算方式

  公司向济南百诺提供本项目技术转让费,总计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元整(¥4,500,000.00),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费用支付方式:

贵州百灵签订济南百诺医药技术转让合同

  第一期款: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二期款: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时间: 获得该品种的临床批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收到甲方汇款后即将该品种申报临床资料一套交于甲方,并在收到甲方要求工艺交接的通知之日起1周内,前往甲方指导完成三批制剂中试工艺交接。

  第三期款: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00);时间:乙方向甲方交接工艺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收到甲方汇款后即将该品种临床批件原件一份交于甲方。

  第四期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时间:获得该品种的生产批件、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乙方在收到甲方每笔费用后2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财务收据;在甲方获得该品种生产批件后3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已收款项全额的正式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第四期款。

  五、双方责任承担

  1、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该项目申报失败,全部责任应由甲方承担,乙方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

  2、如果由于乙方技术原因导致该项目申报失败,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该项目全部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

  3、如遇到不可抗力、产品自身的原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开发失败,乙方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双方为此项目投入的人力、物力、设备等花费由各自承担,不再追究对方责任。

  六、《技术转让合同书》对本公司的影响

  合同书的履行将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对上市公司的战略布局起到积极作用。

  合同书的履行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产生影响。

  七、风险提示

  在本合同生效后,“磷酸二甲啡烷糖浆”还需要进行临床实验,存在临床试验不能通过及临床实验周期较长的可能性风险,存在不能获得《新药证书》和《药品生产批件》的可能性风险,每个阶段均存在风险性和不确定性。项目短期内对公司业绩不会有实质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