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药店、执业药师被约谈,要求禁止挂证,且执业药师必须在职在岗。

       自国家药监局在发布“执业药师挂证”整治通知后,全国药店、执业药师进入整治期,大批药店负责人、执业药师被约谈,同时承诺依法诚信经营,杜绝挂证。

       湖南湘乡: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参会

       4月19日上午,湖南湘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及换证工作会议。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市场监督管理局基层所所长,共225人参加会议。

       此次整治行动要将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挂证”整治与规范进货渠道、严格票据管理等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相结合,督促药品经营企业提高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水平。

       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的,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各基层所将加大对辖区内的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检查,防止执业药师“挂证”现象反弹,确保执业药师在职在岗。

       今年是湘乡市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证换证年,会上强调了换证要求和注意事项,对执业药师的配备、计算机系统、药品购进等十个方面作了重点要求,确保此次换证工作顺利进行。

       浙江德清:29名执业药师被约谈

       4月19日,浙江湖州德清县通过前期企业自查和对执业药师(药师)考勤、社保缴纳等情况的核查,该局对涉嫌存在“挂证”行为的23家企业29名执业药师(药师)和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

       会上要求,被约谈的企业须在一周内提交整改情况说明,并于5月底前完成整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无挂证兼职行为,保证药店营业期间有驻店药师在岗履职,指导群众合理用药。

       下一步,该局将对涉嫌存在“挂证”行为的药品零售企业及执业药师实施联合信用惩戒,凡查实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凡查实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予以公示,在上述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次注册执业。

       湖南新田:10家药店被约谈

       4月16日,湖南新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约谈会。会上,对10家自查自纠不彻底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约谈,指导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从3月起,新田县在全县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新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动员会,全县90家药品零售企业全部签订了《杜绝执业药师“挂证”的承诺书》,并在4月16日前自查整改,主动纠正挂证、兼职、履职不到位的行为。

       接下来,新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组织6个执法检查组,对执业药师的执业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核查执业药师在岗上班、工资发放、缴纳社保等情况;凡发现有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存在“挂证”行为或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的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并通报当地医保部门,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形成联合惩戒机制。

       四川邻水:要求严肃查处药师挂证

       4月16日,四川邻水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了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集体约谈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省市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督促企业要主动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自查自纠;通报了当前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要求企业务必加强行业自律,依法诚信经营,严守药品安全底线,坚决不越假劣药品红线。

       会议强调,各监管人员要切实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执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等药品经营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县药品经营秩序,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湖北建始:9家连锁总部负责人被约谈

       近日,湖北建始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9家药品零售企业连锁总部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各企业对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坚决杜绝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会议要求,所有注册执业在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一并开展自查,凡是存在“挂证”行为、不能在岗服务的,要立即整改或于4月30日前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该局还将对照全国职业药师注册信息管理系统,对执业药师的执业注册信息及在岗情况进行抽查。

       下一步,该局将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执业药师“挂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与规范进货渠道、严格票据管理等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相结合,逐步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药师远程审方、合理用药指导等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河南光山:全县200余人参会

       4月11日,河南光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县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约谈会,同时对相关从业人员开展了政策法规业务素质培训,各药品零售企业相关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执业药师)、以及各乡镇(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对照《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自查,对执业药师不能在岗履职的、要立即改正或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对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为期六个月的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执业药师“挂证”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并将此次专项整治与规范进货渠道、严格票据管理等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相结合,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广西昭平 :数十家药店被约谈

       4月10日,广西昭平县官网消息称,近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昭平县药品零售企业合规经营暨执业药师“挂证”整治集体约谈会议,县有关领导、药品监管股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全县药品零售药店、连锁门店负责人和执业药师约10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市场监管局对药品零售企业规范经营进行了集体约谈,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销售处方药及对配备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情况进行自查。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及执业药师在岗履职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对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自查,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主动进行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

       二是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依法进行查处。

       三是加强执业药师在岗履职专项整治,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湖南郴州:对全市药师集体约谈

       4月10日,据环球医学网报道,湖南郴州市召集全市各药品经营企业的执业药师和企业负责人,对其进行了集体约谈。

       会议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并上报自查报告和整改台账。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既定安排进行全面排查,对仍然存在“挂证”现象的,依法取消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山西侯马:全市零售药店150人被约谈

       4月10日,山西侯马市市场监督管局组织召开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企业约谈会。全市各零售药店负责人和执业药师共150余人参加约谈。

       会上,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巨雷指出,执业药师专业性强、直接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必须要严格的管理和规范,而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严重扰乱了医药市场的秩序,必须严厉惩处。

       同时对参会企业提出了两点要求:

大批药店、执业药师被约谈 禁止挂证

       一是切实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风险自查活动,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药品质量安全。

       二是切实规范药事服务,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学专业人员,提高执业药师自律意识。不断规范药品经营企业在岗执业药师队伍,做到挂牌执业,为消费者提供合法、规范的专业化药事服务。坚决杜绝执业药师“挂证”。

       青海共和:38名执业药师被约谈

       4月10日,青海共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县药品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执业药师)38人召开了全县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动员会暨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执业药师)责任约谈会。

       会议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对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自查,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主动进行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依法进行查处。加强执业药师在岗履职专项整治,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贵州赤水:全市180余家药店负责人被集体约谈

       4月10日,贵州赤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市180余家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召开了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动员暨执业药师挂证整治集体约谈。

       会上,该局执法人员向药品零售企业宣读了我市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等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及整治措施。

       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盾就如何贯彻好会议精神及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作了动员和约谈:

       一是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积极投入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

       二是要深入学习,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是要严格自律,依法经营,规范执业药师执业行为,做到执业药师在岗履职,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学服务,切实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浙江温州:30名执业药师签订规范承诺书

       4月8日下午,浙江温州洞头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区注册的执业药师开展集体约谈和政策法规业务素质培训。会上,区市场监管局还与全区已注册的30名执业药师签订了《执业药师行为规范承诺书》。

       广西富川:要求执业药师在职在岗

       4月1日,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集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的投资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药品零售企业合规经营暨执业药师“挂证”整治集体约谈会。

       会议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自查,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主动进行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

       下一步,将对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执业药师在岗履职进行专项整治,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依法进行查处;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云南寻甸:215家药品经营企业302人被集体约谈

       4月1日,云南昆明寻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组织辖区215家药品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及驻店药师共计302人进行专项整治集体约谈。

       会上,寻甸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周春龙作重要讲话,对药品经营企业及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管控市场乱象;

       二是执法监管要达到“最严标准、最严处罚、最严监管、最严问责”四个标准;

       三是要加强综合整治力度;

       四是要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要做好药店监管及服务工作,做到积极监管和主动服务有机统一。

       约谈结束,被约谈企业的负责人及驻店药师分别与各辖区监管所执法人员签字确认约谈记录。

       山东济宁:34家药店相关人员被约谈

       3月25日, 山东济宁太白湖新区市场监管局召开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集体约谈会议,34家药店执业药师或负责人参会。

       会议宣读了《开展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方案》,通报了2018年度监管过程中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要求全区药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执业药师配备管理要求,切实增强药品质量安全主体意识,尽快开展自查自纠,主动规范执业药师在岗履职和诚信上岗,将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结合工作要求严格查处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对挂证企业纳入信用管理企业黑名单,切实保障人民用药安全。

       山东金乡:102名册执业药师被集体约谈

       3月21日,山东省金乡县市场监管局对102名药品经营企业在册执业药师进行集体约谈,并启动“挂证”行为专项整治。约谈会上,该局要求执业药师自查自纠,凡存在“挂证”行为、不能在岗服务的,须立即改正或于2019年4月20日前主动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下一步,该局将以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检查为突破口,加大重点药品经营企业检查频次,建立跟踪机制,加强与审批、医保管理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探索多部门联合惩戒,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

       贵州黔西南州:要求全市药店主动整改

       3月18日,贵州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参加加强药品经营企业规范经营行为约谈会。

       会议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对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自查,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主动进行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

       下一步,将对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执业药师在岗履职进行专项整治,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依法进行查处;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点击下图,预登记观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