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发改委发布了《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单从发布内容来看,就是上半年发布的重大政策全面盘点。但从深层次的角度来看,这算得上是医改的顶层设计,有提纲挈领之意,从医药研发、医药生产到医药流通,再到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可谓全医药产业链条的改革。
对于《方案》而言,此次发布的重点,在于各种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明确分工,谁牵头、谁协助,白纸黑字,写得明白。过去多年,虽然屡见多部门联合出台政策,但是在执行过程中,总是“九龙治水”,让顶层意图“跑偏”。
而现在,医改进入到了更深层次,已经不是追求单部门建章立制的时候,而是综合改革的过程,即使是几个部门联合牵头,也明确了“按照部门职责分别牵头”。三明医改的经验,验证了集中和明确职能部门分工职责在综合改革中的重要性,也为顶层在设计政策时提供了参考经验。
当然,此次《方案》出台,在对某些医药领域的鼓励倾向越发明显,尤其在创新药、医药流通管理、处方药外流方面都做了更为明确的表示。
全流程支持创新药发展加速
中国创新药发展仍有很大的上升空间,众所周知,国与国的之间的竞争是技术的竞争,而医药作为高科技领域,必然是国之大事。随着中国医药企业经历黄金十年的发展,一大批颇具创新能力的企业已经开始崭露头角,预示着中国医药发展向更高层次进阶,在此阶段,国家的规划将会在政策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支持。
对于创新方向方面,方案提出“推动重大药物产业化”。其中要加快的是“开发手性合成、酶催化、结晶控制等化学药制备技术”,而对于具体的治疗领域,则提出以临床用药需求为导向,要求在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神经退行性疾病、精神性疾病、搞发型免疫疾病、重大传染性疾病、罕见病等领域,重点开发具有靶向性、高选择性、新作用机理的治疗药物,重点仿制市场潜力大,临床急需的国外专利到期药品。
对于创新药相配套的药品上市相关的审评审批,在《方案》中的体现是,要加大政府购买审评服务力度,加强技术审评协作能力建设,提高审评审批能力和效率。要加快的是上市许可人制度试点,推动药品研发与生产的专业化分工,加快科研成果转化。要鼓励的是开展药品委托研发、生产,逐步放宽药品文化转移限制,引导优秀企业兼并重组,减少同质化竞争和审评资源浪费。
而长期以来,中国创新药在市场销售方面得不到政策鼓励的现象,此次《方案》提出,2017年底前完成研究制定创新和优秀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广电局、新华社参与其中支持创新产品推广,国家将加大对创新产品的宣传力度,增强临床与人民群众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医药产品的认同度。鼓励医药企业与大型综合医院合作建设创新药品、医疗器械示范应用基地、培训中心,形成示范应用-临床评价-技术创新-辐射推广的良性循环。
对事关创新药上市后销售上量是否快速的方面,《方案》提出,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及时将符合条件、价格合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药品、医疗器械和诊疗项目按规定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很显然,对于整个创新药而言,此次《方案》事无巨细,从研发过程到上市销售,采取的是全流程鼓励模式。这对于目前已经进入研发第一方阵的企业来说,前景将会越来越好,无论是从申报的“偏袒”上,还是在销售中的与医保的对接上,顶层设计层面,将会以更快的速度调整,为研发创新企业保驾护航。
全新的营销模式是什么?
今年以来,在医药流通领域出台诸多政策,既然《方案》堪称顶层设计,那么流通领域改革的目标体系会是怎么样?新的营销模式应该怎么建立?
对于新营销模式的建立,《方案》指出,要完善企业信息系统,充分利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信息资源,构建全国药品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药品价格、用量、质量、流通等信息。总之未来的消费者对于药品销售过程是了然于胸的,且可以监督企业,而正在施行的新修改GSP,要求建立药品追溯机制。面对患者的信息透明公开,对于医药企业来说是一件全新的事情。
已经实施的两票制,让医药流通行业即将迎来动荡,不过,此次《方案》对各类企业指明了方向,其表示,大型企业建设遍及城乡的药流流通网络,充分发快递企业的寄递网络优势,为基层提供保障,而中小流通企业,则走专业化、特色化的发展道路。
而零售终端未来会成为药品销售的最为重要的端口,《方案》要求,按照新版药品GSP,推动优势零售企业开展连锁经营,统一采购配送、质量管理、服务规范、信息管理和品牌表示,提高连锁药店规范化、规模化经营水平。而《方案》中明确提出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保障患者的购药选择”的要求将会为零售连锁药店的壮大提供了基础,如果该政策执行,未来产生中国将产生比沃尔格林更大的零售连锁企业。
而对于药品销售监督方面,《方案》指出,将会整合现有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医药研发、生产和流通企业信用记录档案,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息公司系统予以公开。制定信息收集、评价、霹雳等制度,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运用媒体宣传、市场准入等手段,加大对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力度,提高失信成本。而且还要加快企业信用与商品质量保险体系建设,探索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强制商业保险,强化企业自我约束。为了能够保障诚信体系建设政策执行,参与此次政策的部门多达15个部门,除了常见的六部委之外,包含人民银行、银监会、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部门。
综上来看,顶层设计对于医药销售整体的态度是全流程公开,不仅监管部门要清楚,而且普通消费者也要有知情权。曾经,医药产业长期诟病,出现药害事件,违法犯罪成本太低的论调在未来将会有一个巨大的改变,此次加大力度进行诚信体系的建设要求,其意图明显,全方位对医药企业违规行为进行监督。而处方药外流再次被明确将,必然会造成医药销售市场的巨大变化,营销模式也将跟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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