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河北省卫健委、河北省医保局、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开展医疗领域辅助用药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辅助用药,有定义了!
《方案》明确了辅助用药的定义:“辅助用药是指在药品说明书或临床诊疗指南中对某种疾病明确为辅助作用的药物”。这是继新疆后,又一个省份发文明确给出了辅助用药的定义。
新疆卫健委在2018年12月17日下发的《关于做好辅助用药目录报送工作的通知》,给出的辅助用药定义更加详细——“辅助用药是指在药品说明书或临床诊疗指南中对某种疾病的作用明确为辅助作用的药物。单用此类药物,不能达到治疗该疾病的目的。辅助用药是相对于治疗性药物而言的,因此医院根据药物的药理作用和特点,制定辅助用药目录。”
在去年12月,国家卫健委发布通知,明确将制定全国辅助用药目录和各省辅助用药目录,并要求各地将辅助用药按年度使用金额由多到少排序,选前20位个品种上报目录。据央视报道,目前各地已经将汇总的目录上报,专家正在进行论证。
从通知下发到目录上报,究竟什么是辅助用药,由始至终并没有给出一个很清晰的解释。一直以来,各个地区、医疗机构基本都是将医院用药排名靠前的、临床科室使用过于广泛的药品列为“辅助用药”加以严格限制管理。
所以,河北省此次专项整治中明确给出了辅助用药的定义,不管是对于医院、医务人员还是药企来说,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全省大整治,来了!
根据《方案》要求,本轮专项整治工作从2019年3月至12月,分四个阶段开展。
整治范围为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以上的医疗机构为主。
3月-4月上旬:安排部署阶段。各地各单位全面梳理辅助用药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本地本单位实施方案和辅助用药目录,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4月-7月:自查自纠阶段。各级医疗机构围绕专项整治的重点任务,严格按时间节点和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在7月底前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上报。
5月-10月:督查暗访阶段。将对各地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10月底前,各市将督导检查报告报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1月-12月:总结提高阶段。各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构建辅助用药使用管理长效机制,提升辅助用药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若不合规,停药!
根据《方案》,辅助用药重点整治的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整治辅助用药管理责任不落实问题;
2、整治辅助用药临床使用不规范问题;
3、整治辅助用药处方审核点评不彻底问题;
4、整治辅助用药不规范使用惩处不到位问题。
其中明确提到,将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所有采购金额前30位药品中的辅助用药处方点评情况。
在处罚方面,对无指征或超适应症、超剂量、超疗程、超浓度违反药品使用说明书的医师、药师将实行惩戒,对医师、药师所在科室主任、医疗机构进行处理;
对涉嫌不正当销售行为的企业,及时采取限量采购、暂停进药、清退等,对情节较重以上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事实上,辅助用药被停用的情况,已有先例。
去年11月,据央广网报道,重庆市持续开展“民生监督暨过度诊疗”专项整治行动,目前有部分医院已停用60种辅助用药,即疗效不确切的万能“味精药”。
如今,国家辅助用药目录呼之欲出,随着各省相继跟进专项整治工作,未来,辅助用药在医院生存的形势会越来越严峻,其被淘汰出医院用药目录的风险,也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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