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十月,2017年余额只剩1/4了!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
在前三季度,政策暖风频吹:各地实施细则为处方药销售“凿壁借光”、鼓励批零一体化、《中医药法》正式施行……综合来看,这些政策将如何搅动零售市场?
各部委接连发文,处方外流更进一步
国家层面对处方外流的态度已经愈发明朗:
2月22日,国家卫计委发布《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明确说明电子病历至少保存30年,并将逐步实现有效共享,有利于促进处方外流,尤其是有利于长期慢性病、反复需要用药类的患者院外购药。
4月19日,卫计委下发通知要求:2017年底,全面推开公立医院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前4批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下降到30%左右。
5月5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指出,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由此看见,零售药店必须作好承接处方外流的准备。
7月13日,人社部印发了《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将36个高价刚需药品纳入医保目录。人社部社保中心副主任指出,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发挥药店在医保药品供应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支持“医药分开”。
各省市也逐步探索处方外流路径。如广东省、山东省均对慢病用处方药记录患者病史、购药信息并凭第一次留存处方销售、保存台账,为处方药销售“凿壁借光”;福建省则提出探索实行特殊病种等门诊患者在医保定点药店购药,享受和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同等的医保报销政策;陕西省明确规定“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院或者零售药店购药”。
今年以来的一系列举措不难看出处方外流得到进一步推进:国家多次发文鼓励处方外流,各省市也针对处方药院外销售探索开路。可以预见,随着国家政策的逐步落实与贯彻实施,医院终端较大部分的市场份额将分流至药店终端。中康资讯预测,未来十年,在医药分业顺利推进的前提下,药品零售终端市场规模将达到1.72万亿元(不变价)。
行业壁垒逐渐打破,或再掀整合并购潮
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引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鼓励药品流通企业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推进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提高零售连锁率。同时,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规范零售药店互联网零售服务,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方式。
“培育大型现代药品流通骨干企业”是出台该《意见》的目标之一,在这股政策东风的引导下,“大鱼吃小鱼”的整合步伐或将提速。
政策红利激活市场潜力,促零售药店服务触角延伸
针对人口老龄化、居民健康消费需求升级等变化,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为零售药店探索多元化服务,延伸服务触角提供了有力支持:
3月,《“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提及“开展老年人中医药(民族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搭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以及大力提升药品、医疗器械、康复辅助器具、保健用品、保健食品、老年健身产品等研发制造技术水平,扩大健康服务相关产业规模。
7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医药法》明确了中医药事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开办中医诊所由许可制改为备案制度,同时加大了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项目分别纳入医保定点机构范围和医保支付范围。
根据多家券商研报的测算,中国养老产业2020年将迎来5000亿元的市场空间。零售药店要从中分一杯羹,可以从《规划》中获得发展路径的思考。而《中医药法》的施行,也为药店发展中医馆提供了政策支持。
飞检成常态,下半年大整治来袭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到2017年6月30日,全国共1328家药店在飞检中越红线,平均被查处率约7家/天。
6月28日,CFDA发布《关于开展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此次整治的重点范围是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可以看出,下半年监管核心将下沉基层。
《通知》指出,9月下旬~11月中旬,总局对各省局开展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省局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彻底整改,总局适时对药店、诊所开展飞行检查。由此可见,步入后监管时代,药店监管趋严已成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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