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国家在抗菌药物管理应用上下发了不少文件,不断加强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进一步控制抗菌药物滥用。最近,国家又有新动作了。
3月29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抗菌药物的使用和管理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重点关注急诊静脉输注抗菌药物的情况
继续加强Ⅰ类和Ⅱ类切口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限制门诊静脉输注抗菌药物的地区,要重点关注急诊静脉输注抗菌药物的情况,强调“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
各地要根据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结果,采取针对性措施,减少不合理的预防性使用和静脉输注抗菌药物。
卫健委为什么要提出“重点关注急诊静脉输注抗菌药物的情况”呢?据小社了解,在一些限制门诊静脉输注抗菌药物的地区,对于想输液的门诊患者,医疗机构会将其转到急诊来进行输液,如此,就可以跳开这个限制,合规输液了。
这样的做法,使限制门诊输液的规定形同虚设。所以,在限制门诊静脉输注抗菌药物的地区,重点关注急诊静脉输注抗菌药物的情况,就可以有效遏制门诊转急诊输液的行为。
各医疗机构要制订抗菌药物管理技术规范
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各项要求,制订系统的、可操作的抗菌药物管理技术规范并认真落实。
要树立科学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理念,明确改善感染性疾病转归和提高医疗质量的管理目标。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抗菌药物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领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发挥多学科专业团队优势,做好具体管理工作。
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方可授予抗菌药物处方权
《通知》要求广泛开展抗菌药物知识培训。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建立规范合理的培训考核制度,制订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对相关医务人员开展感染性疾病规范化诊疗、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医院感染防控等培训及考核。
重点加强对医师的培训,提高对感染性疾病诊疗规范、临床路径的依从性。
经本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方可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不得单纯依据医师职称授予处方权限。
在这之前,医师想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也是需要参加培训考核的。如今《通知》再次明确提出,相信之后在这方面会管理的更加严格。
提高基层抗菌药物使用水平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分级诊疗制度和医联体建设,加强对县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支持。
通过进修培训、对口支援、远程会诊等方式,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学习执行相关诊疗规范、临床路径,提高合理用药意识,促进基层规范诊治感染性疾病。
重点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防控
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基础措施,提高医师手卫生依从性,执行有关操作规范和技术标准。
重点加强对ICU、呼吸、急诊等重点科室以及基层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防控,减少中心静脉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呼吸机相关肺炎、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透析相关感染、手术部位感染、操作后肺炎以及多重耐药感染的发生,加强碳青霉烯类耐药革兰阴性菌所致感染的防控和监测。
通过做好医院感染防控,控制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的传播,降低医院感染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抗菌药物使用需求。
合理调整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医疗机构要落实抗菌药物供应目录遴选和评估制度,综合考量新药和新技术应用情况,对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进行科学合理的动态调整。
目录调整周期原则上为2年,最短不少于1年,避免无理由地频繁调整供应目录品种。
供应目录应当满足临床感染性疾病诊疗需要,杜绝违规目录外用药或外购用药情况发生。
同时,应当根据临床实际,及时启动供应目录调整,将耐药率高、不良反应多、循证医学证据不足、违规使用突出的药品,清退出供应目录,避免长时间不调整供应目录。
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患者的合理用药指导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患者的合理用药指导,充分宣传抗菌药物使用误区和不合理使用的危害;纠正患者不规范的自我治疗行为,在谨慎使用抗菌药物的同时,遵医嘱、足剂量、足疗程地使用抗菌药物。
建立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定期宣传机制,每年11月第三周与世界卫生组织同步开展宣传活动。
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科普宣教融入到社区和基层文化活动中,充分利用公共媒体、新媒体等多种形式,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报道,科学宣传抗菌药物使用知识。
纵观《通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更加细致、全面,不合理用药将被进一步遏制,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也要注意规范自身行为,加大宣传抗菌药物使用知识,让更多患者明白抗菌药物滥用的后果,大家的工作才会更好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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