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3月22日),《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发布,《方案》明确,4月8日起,北京市行政区域内3600多家医疗机构将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统一实施药品阳光采购,设立医事服务费,并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规范。

  根据实施方案,参加改革的医疗机构将全部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设立医事服务费。医保对门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住院医事服务费则按比例报销。以三级医院为例,门诊医事服务费从普通门诊50元到知名专家100元不等,医保定额报销40元,北京市医保参保人员报销不受起付线和封顶线限制。

  改革覆盖3600多家医疗机构

  《方案》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适用本方案,其中,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申请参与本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并执行各项改革政策。根据北京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多次组织核实和确认,参与改革的医疗机构达3600多家。

  取消药品加为改革核心内容

  《方案》要求参改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和挂号费、诊疗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设立医事服务费。医保对门诊医事服务费定额报销,对住院医事服务费按比例报销,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取消15%的药品加成,今后,患者在北京公立医院取药的价格,就是该药的采购价格。

  部分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

  同时,《方案》规范了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首批对435个医疗服务(综合医疗服务类125项、影像学诊断类185项、中医医疗服务类96项、临床手术治疗类26项、临床物理治疗类3项)项目价格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和重新规范命名。重点提高了床位、护理、注射、中医、手术等项目价格,降低了CT、核磁等大型仪器设备检查项目价格。方案涉及的435个项目价格水平是根据国家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人力耗时、技术难度、风险程度等技术指标,结合医务人员人力成本及医疗技术水平、医疗资源的实际情况,综合平衡外省市现行价格,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的。

  设立医事服务费 患者费用不会增加

  虽然取消了药品加成费用,但是医事服务费的设立和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会不会增加患者的总体医疗费用?对此,《方案》将医事服务费将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其中,门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事服务费按规定报销,并且不受起付线和封顶线的限制。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定额报销40元,二级普通门诊定额报销28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定额报销19元。住院医事服务费按比例进行报销。

  同时,此次调整价格的43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除国家明确规定不报销的项目外,都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其中,新增的55项专项护理和新生儿诊疗项目全部纳入报销范围,特别是此次调整后的96项中医类项目,也全部纳入报销范围。

根据卫生部门测算,通过“一升两降”的结构调整,全市医疗费用总量保持基本平衡,患者总体费用负担没有增加。

  阳光采购新亮点

  作为此次《方案》的改革重点之一,药品阳光采购平台正式运行,这意味着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全部将在政府搭建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其价格与全国省级集中采购的最低价动态联动,且保持公开透明。

  据了解,北京药品阳光采购筹备已近两年,此番与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医药分开改革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同步推出,旨在继续挤压药价“水分”,为改革腾挪空间,推动医疗总费用中,药占比进一步下降,最终形成医疗服务价格和药价之间的合理比价关系。

  按照2015年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全年药品采购量计算,本轮药品阳光采购中,北京公立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采购价格平均下降8%,可节约药品采购费用总计约28亿元。

  据北京市卫计委新闻发言人高小俊透露,该平台上已经有包括医保药品在内的4万多种品规包装的药品。

  对于低价短缺药品则不再设置全国最低参考价,通过市场的价格作用保证临床药品供应。

  其中还包括大家很关心的一个点,就是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院采购目录统一。

北京取消药品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 调整435项服务价格

  长期以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基本药物目录,与二、三级医院的采购和用药目录差异较大。此次医药分开改革,原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院的药品采购平台合二为一,社区能够采购到大医院的所有药品。

  联动以后,基层反映集中几个药品,以糖尿病患者的常用药“格华止”(二甲双胍片)为例,此前,因未被纳入基本药物中标产品目录,无法在基层医疗机构销售。本轮药品阳光采购启动后,基层医疗机构可以作为单独的采购主体,也可以通过医联体或区域医院集团渠道,与大医院结盟在平台上“带量”谈判采购患者所需药品。与此同时还享有药品降价带来的实惠,如“格华止”的降价幅度达到了8.9%。

  北京知道了解到,药品的使用在满足患者需求的基础上,还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开具药品的医师也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也必须符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优先基本药物、有限四类慢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药物等。

  此外,社区医疗机构的药房仓储面积有限,社区有可能不会将全部药品配备齐全。不过为了方便患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医联体范围内的慢病药品目录尽可能统一。

  加大城乡低保、低收入等医疗救助 重大疾病每年可救助12万

  此外,《方案》还加大了北京市城乡低保、低收入等社会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将门诊救助比例从70%调整到80%,全年救助封顶线从4000元调整到6000元;将住院救助比例从70%调整到80%,全年救助封顶线从4万元调整到6万元;承担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押金减免比例和减免额度参照调整后的住院救助标准执行;将重大疾病救助比例从75%调整到85%,全年救助封顶线从8万元调整到12万元。

  同时,北京市民政局介绍,社会救助对象在享受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临时救助。对于政府救助之后或不符合社会救助政策但确因患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可以由乡镇(街道)协助向慈善组织申请慈善救助。

  4种慢性病患者,可享受2个月长处方报销便利

  为配合医药分开改革,特别是进一步方便常见病、慢性病和老年病患者在社区就近就医用药,免去为开药到大医院往返奔波排队的麻烦,《方案》还增设了一系列配套措施:

  不断增加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目前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有1400多家,方便百姓就近就医;统一社区和大医院医保药品报销范围,凡在大医院能报销的药品,在社区也都能报销;是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4种慢性病患者,可享受2个月长处方报销便利;鼓励社区卫生机构开展居家上门医疗服务和建立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均按规定予以报销;无论门诊和住院,因病情需要,参保人员可以顺畅的进行转诊、转院;对社区和大医院实行“差异化”的医事服务费报销政策,使患者在社区就医的负担明显低于大医院。

  一图看懂北京医药分开综合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