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是医疗产品和服务的使用者,是疾病治疗的参与者,是健康状态的自我塑造者。随着居民的知识水平不断提高,以及自我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患者更愿意积极主动地参与医疗,“患者参与”理念由此产生。

       患者参与的概念与内涵

       一般来讲,“患者参与”机制是由患者、医护人员和信息3个组成部分来完成的。其中,患者是参与行为的主体;医护人员可以推动“患者参与”行为的发生;信息的全面完善对患者参与具有积极意义。

       “患者参与”行为具有时间性,是指发生在就医的全过程中,包括就医前、就医中及就医后不同阶段的患者行为,涵盖了与患者自身健康保健相关范围内的全部活动。相较于治疗过程中的患者行为,这涉及的范围更大,行为更多。

       表按行为发生时间整理“患者参与”行为涵盖的内容

       此外,“患者参与”行为多与服务相联系,指的是服务提供过程中患者的行为,包括传统途径和先进现代科技等各种形式的参与行为总和。患者作为行为主体,以“有自信”、“能够理解”、“有意愿”、“追求自我控制意识”的态度投入,并活跃于上述这些与自身健康卫生进程相关的行为之中。

       总体来讲,“患者参与”理念强调了患者的意愿性,其对患者的知识水平、社会相关信息开放程度提出要求。且在“患者参与”机制的发展中,患者、医护人员和信息三方积极频繁的互动,推动医疗过程趋于完善。

       数字医疗时代,制药企业在患者参与中的营销机会

       患者参与是当今医疗环境中的热门话题,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积极参与医疗全过程的患者得到了更好的治疗效果,且治疗成本更低。因此,近几年,越来越多的医疗服务机构及制药企业都在争取与患者的互动,以期获得更大的效益。

       根据埃森哲的一项调查发现,近91%的制药企业计划在未来2年内提供6项或者更多的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有效执行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将为制药企业带来更多的营销机会,主要有三点:

       一、改善患者药物依从性。根据国外权威咨询机构的报告显示,仅在美国,非药物依从性就使得制药公司每年的收入损失达1880亿美元。因而,制药企业通过提供强化药物依从性的服务将有非常大的机会提供营收。

       二、解决医疗健康行业的“消费化”问题。随着患者的知识水平和自我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患者正在逐渐将自己视为医疗健康服务的消费者,因此,他们期望与医疗健康服务的提供者们一起参与治疗决策的过程。因而,制药企业将有机会与消费者(患者)直接建立服务关系,帮助并教导患者选择用药。

       三、成为医疗服务的合作伙伴。有关于制药行业的患者参与情况的调查显示,大多数受访者都不相信制药行业能够与患者协作,只有不到10%的受访者认为制药企业能够理解并且满足他们的需求。而在当今社会,制药企业与供应商、患者达成合作至关重要,制药企业通过某些方式或者提供相关工具有机会将供应商和患者聚到一起,以此证明制药行业中患者参与的重要性。

       那么,在数字医疗时代,制药企业可以通过哪些平台为患者参与提供帮助?总结来讲,有三种:

       1、移动医疗技术:指通过移动设备来交付或者接收医疗保健服务。制药企业可以提供交互式移动医疗Apps和可穿戴设备等工具,帮助患者追踪自身健康状况,叮嘱患者遵守用药时间表以及帮助患者了解医疗状况和可用治疗方法等;

       2、病人门户网站:指病人用于访问他们的电子健康记录和相关服务的受保护网站。这些患者门户网站以适应患者需求的方向发展,并可以在移动设备上使用。制药企业可以通过这些患者门户网站推广特定的产品,鼓励患者遵从用药方案,并建立与患者之间的关系。根据Frost&Sullivan报告显示,2017年,美国的患者门户网站市场达到8.984亿美元。

       3、在线患者参与平台:例如在线社区、社交媒体网站等,这些平台为制药企业提供了直接与患者沟通的机会。

       结合我国国情,政协提出解决患者参与的三种途径

       “医患关系”一直是我国医疗领域的热门话题。我国患者对医疗事务的参与度长期偏低,患者缺乏“代言机构”,现有的医患沟通存在职能短板等,都不利于提升医疗沟通效率,也不利于提升临床治疗效果和患者健康水平,给医患纠纷和医患冲突埋下隐患。

       近几年,为缓解医患关系紧张,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更加注重与患者的沟通。如何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医患关系,打造和谐良好的医患关系?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委员们就患者参与医疗事务方面提供了三种途径:

       一是推动患者事务专职部门、团队、专员的普及

       建议:我国在三级甲等医院,以及省级以上卫生、药监、医保等与患者事务相关部门,推广专司患者事务的部门、团队、专员;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加大病患照护、人际沟通技巧等执业必备技能的权重;在新药临床研究与审评审批、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医联体等分级诊疗机制建设中,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应主动征求患者、患者组织代表的意见。

       二是试点患者结局报告制度

       建议:我国借鉴美国、加拿大经验,在部分城市试点患者结局报告制度,作为患者端数据融入电子健康病历(EHR);鼓励患者在就诊前填报一系列标准化问卷,帮助主诊医生提前了解患者的症状、功能、健康形态、生命质量、患者期望等多层次内容;国家卫生主管部门成立统一的患者结局报告平台,承担业务统筹、数据审核、权威发布工作。

       患者结局报告(Patient Reported Outcome, PRO),即患者就诊前可以通过问卷、访谈、评估等多种形式来自主报告自身症状以及既往诊疗过程的结果。就诊后,能够报告其诊疗感受及治疗效果,有助于正确从患方视角评价医疗活动及结果,从而为改善医疗服务,为提高医疗质量指明方向,提高患者就医获得感。

       三是加强国内患者组织的自身能力建设

       建议:国家卫生、药监、医保部门积极对接患者组织并提供公开透明的对话平台;鼓励退休老人、痊愈后病人参与有偿的医务社工服务;鼓励公立医院的管办机构、公募基金向符合要求的患者组织采购医务社工服务,特别是健康教育、导医导诊、电子健康档案(EHR)录入、患者自我管理、医患关系调节等服务;在逐步精简事前审批的同时,强化患者个体、大众媒体、主管部门对患者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督。

       患者组织是患者与政府机关、医疗机构之间的沟通桥梁,更是缓解医患矛盾、遏制医患冲突的“减压阀”。当前,我国患者组织以康复类协会、患者俱乐部、公益基金会、互联网患者社区等多种形态存在,面临不同的准入规则、监管规则、资金募集和使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