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轰动全国,使二类疫苗流通环节的乱象暴露无遗。此案集中曝光一个多月后,为防止倒卖临期现象再次发生,国家推出了新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二类疫苗采购纳入省级集中招标平台,疫苗批发企业全部出局,生产企业负责直接对接并配送疫苗到县级疾控中心。

  但新政实施后,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近期,各地二类疫苗出现短缺,甚至包括一些亟须接种的救命疫苗。目前,已有多地采取相应措施,出台过渡政策,并积极搭建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应对疫苗短缺现象。

  现象:多地出现疫苗短缺

  近日,媒体集中曝出河南、安徽、江苏、深圳等不少地方都出现了疫苗短缺的情况,已有近一两个月时间,其中主要表现为自费的二类疫苗短缺。

  据济南市中区防疫站一名工作人员透露,“自6月20日以来,就没法接种成人乙肝疫苗了,因为二类疫苗统一采购,目前还没到货。”他表示,存货用完后由于没有新货补充,成人乙肝疫苗已经缺货半个月,至于何时再能接种尚不清楚。

  另外,不仅是济南,郑州、广州、南京等全国不少地区出现了“狂犬病疫苗”断货、手足口疫苗无法在全国推广等问题。而且早在6月份,就已经有部分地市爆出了二类收费疫苗断货的消息。

  货源紧缺不仅仅出现在二类疫苗上,据了解,市民王小姐已经为需要注射的流脑疫苗等了近两个月时间。王小姐的孩子现在已经满8个月了,但6月龄的流脑疫苗一直都没能打上:“5月份开始,我每隔几天就打电话去问社区医院有没有货,我一直问到现在,都说没货,要继续等。”

  原因:新政出台 采购平台未建立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疫苗缺货的情况呢?据了解,今年三月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被集中曝光后,为防止倒卖临期现象再次发生,国家推出了新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将自愿接种的第二类疫苗比照国家免疫规划用的第一类疫苗,全部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不再允许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疫苗。疫苗批发企业全部出局,生产企业负责直接对接并配送疫苗到县级疾控中心。

  正是由于国家对第二类疫苗的供货渠道作出调整,但各省级疾控中心疫苗相应的平台建设还未完成,区县级疾控中心的冷库容量又有限,再加上企业的冷链运输负担增大,最终导致了部分地区出现了二类疫苗断货现象。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疫苗流通环节的调整远远滞后于新政的期许。根据此次新政规定自愿接种的二类疫苗采购将和免费的一类疫苗一样,全部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药品批发企业将不能再经营二类疫苗。但是,各地平台使用和建设的进度不同,也就意味着疫苗进不到货,只能消耗以前的库存。

  连云港市海州区疾控中心副主任卞光琳表示:“现在平台没建好,我们就没法采购。以前二类疫苗都是医药公司供应的,现在医药公司你订他也发不出来,他不给发了。”

  近期全国范围内多省出台文件,进一步收紧二类疫苗接种管理,将采购疫苗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但大部分仅停留在征求意见环节,并未出台政策。山东、安徽等省份则表示,建立好疫苗招标采购平台,至少要等到今年年底。目前,仅有四川、浙江等极少数地区真正建成使用相关平台。

  配送环节 冷链配送是短板

  另外,根据新政要求,疫苗生产企业只能将二类疫苗销售给县级疾控机构,但各区县疾控中心的冷库容量小,企业配送得多了疾控中心没法保存,企业配送得少了就得多跑几趟,无端增加了运营成本。疫苗生产企业直接负责配送的要求,相比过去,大大延长了疫苗的配送时间,而且企业也没有动力给人烟稀少的地区进行配送。

  在疫苗的运输环节也发生了变化。新政的出台减少了流通环节、重塑供应渠道,《条例》明确规定“疫苗生产企业应当直接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送第二类疫苗,或者委托具备冷链储存、运输条件的企业配送。接受委托配送第二类疫苗的企业不得委托配送。”

  此前基本上是将疫苗发到省级疾病预防中心,而现在变成要求疫苗企业直接配送到县级。我国共有374个县级市,1636个县,852个市辖区,总计2863个县级疾控中心。相比过去,显然该规定对于配送能力的要求更大。据了解,目前我国并没有企业公司具备全国配送的能力。

  有相关人士预计,新政导致的成本增加或许会导致二类疫苗的涨价。“对于大多数小型疫苗企业来说,是很难做到实时监控温度记录的,唯一的办法就是冷藏车+GPS系统,但这样运输时效性差,成本高。所以大部分都是航空冷链+两端冷藏车配送,航空冷链阶段基本就靠冰排+泡沫箱。而且由于一般这种公司没法覆盖全国,都是厂家委托一家物流公司发航空,然后对方在目的地再找第三方来配送。”一位二类疫苗生产企业工作人员表示。

  该工作人员称,现在《条例》只允许由一家公司配送,不得再次委托,这个很要命。面对如何庞大的基层,企业也很犯难如何去配送疫苗。要么只能都采用冷藏车配送,要么只能找大型物流公司配送。而这样大型的公司少,他们就可以坐地起价。

  应对:二类疫苗的流通设立8个月过渡期

  针对二类疫苗断货的现状,相关部门采取了相应的应对措施,多地方亦纷纷出台过渡政策。上个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通知》,对二类疫苗的流通设立8个月过渡期,原疫苗经营企业在2016年4月25日前已购进的第二类疫苗可继续销售至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直至年底。

  按照要求原疫苗经营企业在2016年4月25日前已购进的第二类疫苗可继续销售至各级疾控机构,由其进行供应。原疫苗经营企业2017年1月1日起必须停止疫苗销售活动,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或核减疫苗经营范围。各级疾控机构在2016年4月25日前已购进的第二类疫苗,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可按照逐级供应方式供应。此举被认为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二类疫苗供货紧张的问题。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称,目前正在搭建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6月24日,广东省卫计委在回应二类疫苗短缺的问题时表示,二类疫苗短缺现象只是暂时的,目前广东正在搭建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计划平台要到9月才建成。

  由于疫苗缺货,孩子不得不延迟接种,引起了家长的担忧,这样会不会有风险?对此,广东省疾控预防控制中心的有关专家表示,延迟接种不会影响疫苗效果,但有可能因为未接种疫苗而增加患病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