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作为进一步提高公众用药权益的价格改革探索,药价谈判制度的本意就是通过谈判协商的方式把价格较高的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价格降至合理区间,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因此,《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提出分类采购的新思路,要求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药品价格谈判机制。
2015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卫计委等16个部委(局)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组织开展了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工作,建立了药品价格谈判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组织专家全面梳理国内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状况,根据我国重大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治的用药需求,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组织专家充分论证,遴选价格高、疾病负担重、患者受益明显的治疗乙肝、肺癌、多发性骨髓瘤等专利药品作为谈判试点药品。成立谈判小组和监督小组,制定谈判流程和策略,同步建立谈判和监督工作机制。
2015年11月下旬,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正式启动,谈判小组先后与乙肝、非小细胞肺癌专利药品相关企业进行多轮谈判。国家卫计委官网公布,此次药价谈判,按照“一药一策”的思路,研究细化了每种药品的谈判流程和策略。除了谈判小组外,还设立了监督小组,谈判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2016年5月17日,首批谈判结果向社会公布,替诺福韦酯、埃克替尼、吉非替尼3种谈判药品降价幅度分别为67%、54%、55%。
“药企能够多大程度压低价格,决定于谈判的药品是否能够进入医保体系,每年政府的采购量能有多少。政府采购越多,药企就更愿意把价格放得更低一些。药企能够接受和政府谈判最大的原因还是为了开拓市场。”北大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周子君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要真正让老百姓享受到药价谈判后原研药降价的优惠,关键还是在于这些药品能够进入医保体系。
而对药价谈判主体的跨国制药公司来说,在此时选择降低药价换取医保覆盖的更大范围市场,可能也是“适应变化”的明智选择。
《亚洲制药新闻》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第一季度,10家主要跨国药企的销售额平均增长11%,相比2014年全年的平均增长率低了1个百分点;而同期中国医药企业利润率在2014年下滑至5.3%后,2015年第一季度已回升至6.9%;利润水平在2015年初迅速升至26%。
“国家主管部门首先要的是降价,这也是公众对于医疗服务最明显的感受;而跨国制药公司这几年在中国的日子普遍不如以前,增长放缓、优待政策取消,来自国内产品的竞争压力也越来越大,以前那种黄金时代的日子已经过去了,要继续生存就必须适应变化。”有接近国家医保谈判方面的人士表示。
但目前药价谈判在各地的执行情况显然并不足够让更多的企业积极加入。
针对医保衔接问题,4月25日,国家卫计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7部委联合发文《关于做好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通知》要求,完善医保支付范围管理办法,做好国家药品谈判试点与医保支付政策衔接。
5月1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的通知》又指出,已将谈判药品纳入当地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的地区,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医保制度和支付方式;尚未确定的地区,要抓紧做好与相关医保政策衔接;确有困难的地区,可首先从大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障)做起。
然而,承担付费的人社部门对这两份卫计委发出的文件并未做出任何回应。
也因此,在现有政策遭遇“波折”的时候,一些企业转而开始寻找新的解决路径。
8月25日,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宣布,即日起,主动将其旗下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靶向药物厄洛替尼(商品名为特罗凯)降价30%。
公开信息显示,以特罗凯为代表的TKI类药物是EGFR突变型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标准治疗特——由目前的研究数据看,其无进展生存期是所有一代TKI里最突出的,肝肺安全性也有独到之处,较少出现肝脏损伤和间质性肺病。该药上市十年来,已惠及超过11万肺癌患者,显着延长了他们的生存期,有效改善了患者生活质量。
也因此,降价消息一出,在市场和患者中引发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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