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在2016年度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年度考核中,16家医疗机构存在违规收费情况,违规及罚款金额总计为5 137.2万元。

       涉事的16家医院包括山西大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山西省肛肠医院、山西省肿瘤医院、山西省中医院、山西省眼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山西博爱医院、山西中医学院第三中医院。

       其中,山西省肿瘤医院涉及的违规与处罚金额最多,其违规金额达380余万,罚款金额则高达1 900余万。

       依据相关规定,扣回不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违规费用,违规金额共计856.2万元;视情节轻重及医保相关规定,对医保服务医生违规行为扣减积分,扣减积分满12分的,解除其医疗保险处方权;对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处以基本医疗保险违规金额5倍的罚款,罚款金额共计4281万元,违规及罚款金额总计为5137.2万元。

       无独有偶,今年7月,河南省审计厅公布了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等7家医院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据悉,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被审计查出违规收费191.32万元,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违规收费涉及金额19.27万元。

       曾有报道:有患者在兰空机关医院妇产科剖腹产住院一周,花费1万多元。经查该院存在的收费问题共计10项。包括:超标准收费。根据规定,血细胞分析检验费(五分类)每次20元,医院实际按25元收费,检验两次,多收费10元;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取胎心监护费50元;扩大范围收取静脉穿刺置管术费36元……

       最后,价格主管部门责成该院将多收费2 860.13元退还给患者。

       事实上,医院存在乱收费的现象并非个例,并且此类行为还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使得“圈外人”很难察觉。

       一是超标准收费。如医技服务费超过物价部门确定标准,药品、卫生材料超过国家规定的加价率,手术用一次性卫生材料按一般材料加价收费。

       二是打包收费。打包收费是指医院将多个收费项目合并在一起,以检查费、治疗费、肝功能等名称进行收取。打包收费违反了医技服务收费必须按项目名称、项目编码进行收费的规定,这种行为不利于有关部门监管和患者的监督。

       三是超量收费。这是指部分包装较大的药品和卫生材料,医院分拆给多个患者使用,却向每一名患者收取一个包装量的费用。多计病人使用药品和卫生材料数量,可以提高科室利润,增加医护人员收入。

       四是自立项目收费。自立项目收费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收取国家不允许收取的费用;二是因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较快,医院开展了一些新的诊疗项目,未及时向物价主管部门报批或物价主管部门未及时批复。

       五是重复收费。重复收费是指部分医技服务项目本身已经包含了一些医技服务、药品和卫生材料的费用,但医院又将这些内容单列,向患者重复收取费用。这种违规收费形式的隐蔽性更强。

       2014年8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