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240个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35元,县级医院与三级医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九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3123

  提供中医药服务……记者从昨日召开的烟台市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烟台实施多项卫生惠民措施,为市民的健康“保驾护航”。

  新增240个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年内,烟台市将新增240个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确保到2015年实现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同时,推进二级以上医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进一步降低群众药品费用支出。烟台市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基本药物货款统一支付监管。

  烟台市将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医疗服务准入制度,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医疗健康服务业,引导外资来烟合作办医,鼓励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尽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由35%提高到50%

  据了解,烟台市新农合参合率保持在100%,人均筹资额提高到350元,门诊报销比例由35%提高到50%,特殊病种门诊补偿比例提高到60%,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达到75%,住院补偿封顶线12万元。

  全年新农合报销补偿1084万人次,支出13.4亿元,受益率304.5%。随着人均筹资额的增加和实际报销比例的提高,烟台市启动实施了新农合大病保险,为参合农民购买了20类重大疾病保险,每人每年最高补偿20万元。去年,烟台市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4万人次,总共支出5993万元。

  县级医院与三级医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

  烟台市继续实施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今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35元,改进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方式,强化项目资金监管。

烟台社区将实施中医药服务制度

  重点规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加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5%以上,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率达到75%。强化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患者健康管理,提高患者管理率和疾病控制率。规范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孕前孕早期补服叶酸、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和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今年,烟台市将以提升重大疾病医疗救治能力为重点,通过建立医疗联合体、医疗机构共建共管等形式,年内每个县(市)必须有1所县级医院与三级医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探索建立互惠共赢的长效机制。

  与此同时,强化城乡医院对口帮扶。三级医院的重点专科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对县级相关专业进行帮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双向转诊“下转”。

  九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药服务

  今年,烟台市将确保9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7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的村卫生室和95%的县级综合医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国医堂建设,设置中医药综合服务区;继续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今年还将加强重点专科建设,提升中医医院服务能力。

  在中医医院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主题活动,加强重点专科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级和省级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提升中医医院服务能力。

  10月底前搭建完成全市区域卫生信息云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业务运营管理、绩效考核等基本功能。同时,适时启动居民健康卡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