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小细胞肺癌是临床常见的肿瘤之一。大多数患者在临床诊断时已属于局部晚期或发生转移,不适合进行手术治疗。含铂类药物联合化疗是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主要治疗方法。含铂类药物联合化疗方案失败后,多西紫杉醇是目前唯一已在中国上市的可用于化疗治疗失败后的二线治疗药物,其肿瘤客观缓解率仅为5.5%~6.7%,中位肿瘤无进展期仅8.5~10.6周,生存时间一般为5.7~7.5个月,疗效有限。如果不进行有效的药物治疗,国外的数据已证明晚期肺癌基本不可能自行缓解,一般只能生存5个月左右。

 

  国外的Ⅱ期临床研究(IDEAL 1&2)证明,在含铂化疗失败后,吉非替尼仍有12%~18%的客观有效率,疾病控制率在50%左右,一般可以生存7个月左右,受试者的症状改善且安全性良好,主要的药物不良反应为皮肤反应及腹泻,没有明显的器官毒性,为化疗失败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提供了又一种有效的治疗药物。因此,吉非替尼先后在日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被批准上市。 

  国外最新报道的一项关于吉非替尼治疗化疗失败的肺癌晚期患者Ⅲ期临床试验(ISEL study)的结果显示,在342例东方人的亚组中,接受吉非替尼治疗的患者生存时间明显延长,一般能生存9.5个月左右,显着高于安慰剂组的5.5个月。且观察到的中国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化疗失败后,采用吉非替尼治疗的效果与上述结果及日本临床研究结果一致,均提示生存期获益。总之,吉非替尼对既往化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中国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有较好的疗效和安全性,为这些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机会,并提示能够延长生存时间。